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95365防伪标签网讯:在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三个月之后,春晖股份(000976.SZ)当天一纸公告宣称公司决定终止此次资产重组。公司称,其主要原因是,拟重组方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晟公司)与其他相关方尚未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达成一致。
“一方面是公司股票复牌期限已到,另一方面确实是股东之间意见尚未统一。”当天,春晖股份证券部有关人士表示。“放弃资产重组是由广晟公司提出来的。公司3月26日收到的通知。”
当天本报记者致电广晟公司资产管理部,该部门人员以公司纪律为由,对此不予回应。
不过,对身陷其中的游资主力来说,博傻式的疯狂炒作似乎成为了唯一的出路。“此次重组失利也就意味着三个月之后新一轮重组的开始。”有市场人士分析指出。“游资押注的就是这一点。”
当天复牌的春晖股份以4.73元的涨停板开盘,不过在获利回吐盘打压下,涨停板便被打开,最低时股价回落至4.38元。终盘,股价再度被拉升至4.65元,全天仍大涨8.14%。
然而,就在春晖股份大涨背后,其盘后资金流向表明,主力资金早已在上演逢高派发一幕。3月27日当天,主力资金全天共计净流出1032.39万元。
广晟临阵弃壳
“主要是各方利益难以协调,重组变数大,最终导致春晖壳资源的吸引力下降。”对于广晟临阵弃壳,有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春晖股份股权结构十分分散。公司单一最大股东为广州市鸿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鸿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129.06万股,占流通股东的比例也仅有12.15%。
此前,公司提出资产重组的动议也正是由广州鸿汇发起的。2011年12月27日,公司接到股东广州鸿汇通知,广晟公司拟对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其资产重组主要内容包括广晟集团以其持有的广晟酒店集团100%股权置入春晖股份,同时置换出现时春晖股份的全部资产(含债权债务),多出部分资产春晖股份向广晟集团增发股权。
本报记者注意到,在公司各利益主体中,除了广州鸿汇以外,代表当地国资的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各关联方也是股权博弈中的关键一方。资料显示,春晖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现为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
早在2007年8月1日,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便与开平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签署了公有资产授权经营书,授权工业资产对工业实业、工业材料、国康明胶、装饰工程四家公司统一行使授权范围内公有资产出资者权力。因此,工业资产和上述四家法人股东均为春晖股份的一致行动人。
公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工业资产、工业实业、工业材料、装饰工程四家公司尚持有春晖股份7582.92万股,占总股本的12.93%,仍为控股股东。而春晖股份去年三季度季报也显示,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显然,广州鸿汇若想撇开他们对公司进行重组,其难度可想而知。”前述知情人士称。
值得一得的是,作为广东省国资委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广晟公司旗下资产板涉足有色金属、电子信息、酒店业、建筑房地产以及其他等五大板块。公司旗下控股上市公司三家,分别为中金岭南(000060.SZ)风华高科(000636.SZ)、广晟有色(600259.SH)。
不过,在广晟公司现有资产中,其酒店业盈利能力整体上处于公司下游,净资产收益率相对偏低。广晟酒店集团旗下仅有一间五星级酒店亚洲国际大酒店。
春晖股份内部人士也对本报记者称,从他们对广晟酒店集团旗下酒店资产所作的初步尽职调查结果表明,广晟公司旗下酒店资产盈利能力一般,利润率并不高。以其目前20多亿元的总资产规模而言,仅比春晖股份略胜一筹。
游资博傻炒作
当天公告中,春晖股份称,自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那么,在三个月后会不会再抛出新重组方案呢?对此,前述春晖股份证券部有关人士表示,公司希望能继续推进资产重组,至于采取何种方式,现在还不好说。
不过,蹊跷的是,就在春晖股份停牌前的一个交易日,已有部分资金抢先潜入。2011年12月27日,在上证指数全天跌幅超过1%的弱势下,春晖股份竟然逆势涨停,全天收报4.30元,成交额也急剧放大至将近1亿元。
而该日龙虎榜表明,当天主力买入资金大多来自于广州及其附近地区证券营业部。其中,华林证券鹤山东升路证券营业部、广发证券鹤山新城路证券营业部、齐鲁证券广州天河路证券营业部、湘财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民族证券江门港口路证券营业部当天分别买入1787.75万元、399.96万元、342.07万元、327.27万元、312.84万元。
就在涨停过后,公司随即宣布因重大资产重组而停牌。而就在停牌后不久,网上就传出消息称,资产重组方为广晟公司,拟注入资产为旗下酒店资产。更有甚者,就在宣布终止资产重组的前两天,网上又早已传出消息,此次资产重组将会以失败而告终。
当天龙虎榜也表明,此前现身主力买入榜的民族证券江门港口路证券营业部、齐鲁证券广州天河路证券营业部双双出现在前五大主力卖出席位中,全天分别卖出620.55万元和405.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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