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原网
95365防伪标签网讯:据中原网消息(记者 李媛媛)几经周折,多方协调,福建客商李栋从郑州市中原区一家公司购买的一套烘干机设备终于安全送达了福建厂里。回想起这十几天的遭遇,他依然心有余悸。
豫晖公司的合同风波
今年2月份,李栋因生产需要,急购一套锯末烘干机设备。通过网上查询,他找到了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办事处(原为“中原区须水镇”)一个名为河南豫晖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的企业(以下简称豫晖公司)。
“我看了下公司的资料,上面显示‘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且取得了CE产品认证,产品荣获河南省免检产品等称号,就感觉可信,而且报价也比其他公司低。” 李栋拿出之前同是在须水办事处的一家公司给出的报价单,上面显示:包括输送机、进料器、出料器、烘干机、小托轮过桥、驱动总称、离心引风机、引风管道、旋风除尘器、过火道等设施在内的一整套1.5x14m锯末烘干机设备,报价单为12万元。“而豫晖公司给我的整套设备报价为11.5万元,便宜了5000块,我当然选择这家了。”
随后,李栋与豫晖公司销售部经理常红章取得了联系。
2月28日,在签订合同时,常红章告诉李栋,因为一整套锯末烘干机的设备部件比较多,合同上就不一一列出了,双方心里明白就可以。李栋急于购置设备,满口答应了下来。双方签订合同后,李栋交付了3万元的预付款。
十天过去了,按照合同约定,3月8号,豫晖公司应该把李栋购置的设备发到福建地址。“对方说东西还没做好,要我再等几天。”李栋说,直到3月13号,豫晖公司还是没把整套设备发给他。
“电话里,常红章给我解释,怕我毁约,设备发过去了,我不给钱。两家公司离得也远,不好追帐。”李栋怕事情有变,随后连夜赶往郑州。
来到公司时,李栋受到了热情接待。“常红章领着我去生产车间,指着一个个设备让我看。一整套设备我都看了,而且公司的车间、厂房都很整洁大气,我就放心的把余下的8.5万元交给了常红章。”
就在李栋准备返回福建的前天晚上,一个自称豫晖公司的白经理打来电话,要确认一下发货单。
“发货单上只有烘干机筒一个,输送机上的输送带一条!我当时就着急了,反复强调订购的是整套设备,对方一口咬定严格按照合同上写的来发货。”
双方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产品名称”栏显示:Ф1.5x15m烘干机筒一个,500宽x10m输送带一条,两项总价记为11.5万元。而在“产品名称”的下面,加了个“注明”字样,写道:需备旋风除尘器一套,配套风机一台。
“备注栏里的设备,当时就认为是厂家应该提供的。因为在签约前的电话里,包括面谈、签约时,我和厂家都说的清清楚楚,要买整套设备。现在十几万块钱只卖给我市场价几万元的烘干机筒一个、输送带一条,这要我怎么生产?”
接下来的十几天里,李栋就在厂家和酒店之间来回奔波。“几经讨价还价,对方声称,如果要想全部发货,必须再交4.5万元。”
合同之争
李栋来到须水工商所寻求帮助。
“本来说好的,3月23日下午我、豫晖公司、工商所三方坐在一起协商解决这件事情。可当天下午,豫晖公司和工商所的人都没出现。”
李栋欲哭无泪,只得求助于媒体。3月25日下午两点半,一个自称豫晖公司的白经理来到须水工商所。
双方在合同问题上分歧很大。
“我可以接受的调解办法有两个:一是把11.5万元全部退还;二是把整套设备发送到福建厂址。”
“合同上怎么写的,咱们就怎么发货。想要全套设备,必须再拿3.5万元。”
当事双方僵持不下,经须水工商所协调,李栋在万般无奈之下答应再拿出8000元钱,购买全套设备。豫晖公司承诺在3月底之前,将余下的设备全部发送到福建。
客户表示豫晖公司依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
截止到2012年4月9日上午,豫晖公司将烘干机运送到了福建,但是却依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为李栋安装调试设备。豫晖公司的理由是|:郑州电视台已经将李栋被骗事件曝光,损害了豫晖公司的形象。
工商部门建议中原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中原区须水工商所副所长王智坦言,违法分子利用虚假的、不真实的与合同条款有关的内容,诱骗经营者和消费者签订合同,骗取财物的此类事件,他们之前也接触过,应当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净化市场交易环境。但由于合同欺诈往往隐藏于民事关系中,不易发现、难以甄别、难以取证,给查处造成不小的难度。
“在2008年之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违法行为的监管,主要依据《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2008年,规定被废止,因而现形成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理既无法律法规的规范,也无规章进行规范的状态。
王智表示,今年以来,须水工商所已经接到很多类似的合同欺诈投诉,但是作为工商部门,目前,他们只能起到监督、督促、调解的作用,他建议政府组织工商、公安、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这样力度比较大。
律师认为豫晖公司存在合同欺诈行为
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燕雪松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我国《合同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规定,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燕雪松认为,豫晖公司的做法,明显存在欺诈福建客商的行为。在合同中,豫晖公司借故设备多,不一一列出为由,与李栋签订了合同,结果,发货只承诺发送合同上签署的部分设备,这就属于典型的合同欺诈。
防范欺诈:要增强风险意识审查签订合同
如何防范合同欺诈?燕雪松表示,合同欺诈案件中的被害人实际上只要稍加留心、略作调查就能避免被骗。
首先,增强风险意识审查签订合同。企业应增强风险意识,增强防骗能力。企业应抛弃急功近利的思想,不能因为竞争激烈就轻易与不了解的人订立合同,要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签约人员是否合格。
其次,通报欺诈手法推行合同公证。司法机关应及时向全社会通报合同欺诈犯罪的有关情况,比如犯罪手法、特点、规律及其发展趋势,以及被害企业在工作、制度上出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等,并提出有效预防措施和司法建议。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有关行政管理信息的透明度,加强对合同的法律监督、推行合同的鉴证和公证制度,完善合同内容与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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