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钱江晚报
95365防伪标签网讯:只因外观相似,永康一无叶风扇生产厂家被英国公司告倒,判赔8万元
盛产此类风扇的永康厂家急了,赶紧回去着手申请外观专利
昨天上午9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3号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
一方是DYSONLIMITED(下称“戴森”公司),注册地显赫地写着“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一方是永康“汇天”电器公司。双方争端的“主角”就放在审判长面前,有人眼尖,双方争的原来是现在最时髦的无叶电扇。
【事件回顾】无叶风扇外形起争执
“戴森”公司2008年在中国申请了名称为“风扇”的外观设计专利,去年8月,“戴森”将“汇天”告至金华市中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50万元。最后金华中院判决侵权成立,赔偿8万元。“汇天”不服,遂上诉至省高院。
昨天庭上,双方依旧争辩激烈。
【现场对峙】“戴森”“汇天”各执一词
“汇天”的经理是个年轻的80后,为了这场官司,他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还把无叶风扇的始祖也搬了出来。
原来我们当成新发明的稀罕物,是人家国外五十多年前的发明。1947年美国就申请了专利,1981年日本申请的专利,都是模样差不多的无叶风扇。
不过,“戴森”认为,这两个国家申请的是发明专利,而“戴森”申请的是外观设计专利,圆形头部、圆柱形底柱就是专利的核心。所以“汇天”抄袭了他们。
据了解,“戴森”号称“风力学专家”,其产品有类似吹风式干手器、小型吸尘器等等,有发明专利,也有外观设计专利,“无叶风扇”申请的是外观专利。
对于“戴森”的说法,“汇天”不服,电扇大多数都是圆形头部,底柱上汇天的设计有一排出风口,有三个控制按钮,这些都是创新,与“戴森”的专利还是不同。
【法院判决】相似外观也是侵权
尽管“汇天”认为自己的产品只是相似而已。
最后法庭却不那么认为,产品构成了“相似”,而“相似”在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上,可视为侵权。因为“汇天”并没有规模生产,“戴森”也没有出具因被侵权而造成的损失,所以金华中院作出的8万元的损失赔偿还是合理的。维持原判。
“戴森”律师表示,“戴森”这次在全国高举维权大旗,“无叶风扇”的被告就有几十家,永康或许就有十几家,其他东莞还有不少无叶风扇厂家被列为被告。
在庭审中,有个细节很有意思。审判长分别询问了“汇天”和“戴森”有关这款无叶风扇的价格,“戴森”说,他们这款风扇在香港是放在奢侈品店销售的,售价3000港币,内地只有深圳有售,为5800元一台。
“汇天”说,他们主要做OEM(代工生产),出厂价是190元一台。
而两者在功能上并没有多大差别,“戴森”的律师也说,他们高价的背后外观创意占很大因素。
记者在网上查询,无叶风扇已经铺天盖地,产地大多是金华和广州、福建,规格多样,USB接口的迷你型也很走俏。巨大的市场和悬殊的价格落差,对于尚未完全进入中国市场的“戴森”无叶风扇来说,也许这才是起诉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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