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对部分省市发布的广告抽查监测、贵州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部分媒体发布的广告抽查监测及消费者申诉举报违法医药、化妆品等广告内容,按照《贵州省广告违法公告制度》规定,现将近期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1、“寿百年”药品广告。该药品广告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贵州广播电视台音乐广播电台;发布时间:2013年8月15日—8月31日。
2、“雪莲净斑霜”化妆品广告。该化妆品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功效,使用他人名义保证产品效果,欺骗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贵州广播电视台科教健康频道;发布时间:2013年8月20日—9月15日。
3、“印度海娜花”化妆品广告。该化妆品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功效,使用他人名义保证产品效果,欺骗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贵阳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发布时间:2013年8月1日—8月23日。
4、“中华老字号(同济堂中医馆、养生馆)”医疗广告。该医疗广告利用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其广告用语中出现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的情形,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贵阳晚报;发布时间:2013年8月14日—8月31日。
5、“魔迪海娜花”化妆品广告。该化妆品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功效,使用他人名义保证产品效果,欺骗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毕节电视台二套、毕节电视台三套;发布时间:2013年9月27日。
6、“遵义妇产(女子)医院”医疗广告。该医疗广告利用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其广告用语中出现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的情形,并利用专家或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遵义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遵义晚报;发布时间:2013年8月7日—9月30日。
7、“遵义湘江医院”医疗广告。该医疗广告利用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其广告用语中出现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的情形,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遵义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发布时间:2013年7月4日。
8、“遵义华西妇产医院”医疗广告。该医疗广告利用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其广告中出现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的情形,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遵义晚报;发布时间:2013年8月7日—9月14日。
9、“惠民医院静脉曲张治疗中心”医疗广告。该医疗广告中出现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的情形,并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遵义晚报;发布时间:2013年9月30日。
各市州工商局对上述严重违法广告要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省局广告处。同时,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其他媒体发布上述严重违法广告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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