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已在相应媒体发布了违法广告更正启事,向广大消费者致歉并承诺守法宣传。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对其生产的“人参再造丸”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通知还要求,各市局要继续加大对停售品种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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