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思琦 本报记者 周余涛
近日有消费者向本报陕西记者站反映,该省某都市报刊登的“德国芙斯特肉桂胶囊”广告宣称该保健品能让糖尿病患者“血糖稳定,不易复发”,涉嫌违法。记者调查获悉,早在4月24日,该产品就已被国家工商总局通报,认定该广告违反相关广告法律及法规,“严重误导消费者”。
记者调查发现,“德国芙斯特肉桂胶囊”广告宣称,“原料只选用纯天然无任何毒副作用的斯里兰卡锡兰肉桂,可以使血糖降到正常,且持久稳定……预防并发症、180天逆转糖尿病、是目前全球最先进的第三代肉桂胶囊”。
记者以消费者名义拨打芙斯特肉桂胶囊西北办事处订购电话,咨询该产品的相关信息。对方表示:“我们的产品主要是通过肉桂来降糖稳糖、修复胰岛功能的,纯天然无任何毒副作用,无论患多少年的糖尿病都可以服用。而且该产品是经过全球临床验证以后引进中国的,在德国销售了快10年的时间,在发达的欧美国家糖尿病患者都在使用。目前在中国市场销售得很好,西北地区甚至已经断货了。”
记者询问是否有实体店销售,对方称只能通过电话订购。据其介绍,该产品在国内共有两家总代理,一家是沈阳力源经贸有限公司的“中国总代理”,另一家是北京金元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大陆区总代理”。
记者拨打电话发现,北京代理商所使用的订购电话已经更换了使用者。也就是说,患者若在服用期间出现问题,有可能面临投诉无门。记者登录上述“大陆区总代理”的官网,看到多篇内容为国内外消费者和专家证明疗效的文章。
记者调查了解到,今年4月初,天津某报刊登了“芙斯特肉桂胶囊”广告。4月25日,该广告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违法,称广告中“肉桂胶囊解决糖尿病问题”、“修复胰岛,逆转糖尿病”等内容,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并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
经记者调查,在被通报之后,不仅是陕西省,还有湖南省等地也出现了该产品的广告,内容都无太大差别。
陕西琴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建荣表示,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也禁止宣传疗效。《保健品广告法规条例》第九条规定,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消费者若遇到此类虚假广告,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切勿上当受骗。
· 本站隶属于中國防偽碼查詢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 1766923 China anti-counterfeiting code inquiry Centre Limited 网站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1
· CopyRight 2008-2017,Powered By http://www.95365.org Inc.All Rights Resered QQ:824336698 邮箱:fangweima@163.com 电话:4001153315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北京网络公安 国际联网备案 北京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365防伪网的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防伪码查询中心 京ICP备090147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