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又一广州分店陷入价格欺诈疑云!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在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过程中向媒体通报,家乐福新市店存在价格欺诈嫌疑,经过近段时间的调查,基本得到证实,具体细节还在进一步核实中,并将会和省物价局一起对该事件进行处理。
●物价局
价格欺诈细节近期通报
昨日的检查过程中,吴林波向新快报记者透露,之前物价局接到投诉,家乐福新市店存在价格欺诈嫌疑,经过近段时间的调查,基本得到证实,具体细节还在进一步核实中,并将会和省物价局一起对该事件进行处理。市物价局将会加大对超市卖场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欺诈行为会严厉打击。
对于家乐福新市店价格欺诈的相关细节,市物价局表示会在查证完全后进行通报,根据具体行为进行处罚,本报也会继续跟踪关注这一事件。对此前家乐福员村店被查出存在价格欺诈的行为,物价局也表示,相关处罚将在近期向公众通报。
●家乐福
“会配合执法自查改正”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记者尝试联系家乐福广州区公关部某负责人,在多次致电均无人接听之后,记者短信联系了该负责人,表示希望能够了解相关细节,在半小时后收到了其短信回复:“我们会配合执法,进行自查改正”。在收到短信后,记者立即回电,对方仍然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联系上了另一负责人,同样得到了上面的回复,对于其他的问题,家乐福方面没有给出更多的回应。
随后,记者致电家乐福新市店,当记者刚表明身份,对方就挂断了电话;第二次打过去时,对方称帮记者找值班经理便又挂断了电话;记者第三次致电,对方先称没有值班经理,在记者的坚持之下,又说去找,并要记者半小时后再电话联系。可是按照对方要求记者再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对方已是无人接听。
部门说法
市工商局:超市遇价格欺诈可要求当场退款
新快报讯记者邢冉冉报道春节期间,不少消费者向“12315”热线反映部分超市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标签价格与实际收费价格不一致,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对此,广州市工商局昨日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遇到超市实际收费与标价不一致的情况,可要求超市按照标价收费,退回多收费用。若超市拒绝处理的,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市消委会投诉。
市工商局同时强调,若遇到超市价格欺诈,消费者除拿回自己多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当拨打广州市价格举报中心热线“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由价格主管部门对超市的这一价格欺诈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春节期间是购物集中时段,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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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通报价格欺诈“四宗罪”
国家发改委1月26日宣布,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
罪状一:虚构原价
在打折商品的标示牌上将原价抬高,如原价119元的服装,促销牌上标注原价为169元。
罪状二:低价招徕高价结算价签标示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价签标示价格为低价,结算时变为高价。
罪状三:不履行价格承诺宣传海报上标注低价,可是实际结算为高价。
罪状四:误导性的价格标示
价格标示存在误导性,如售价为138元的食品,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注“13”,用小号字体标注“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是售价13.8元。
深入调查
促销员曝课长“随意提价”家乐福回应称“绝无此事”
新快报讯300元进货,抬高至700多元来卖,几个小时内价格就可能变动上百元?近日,在家乐福供职一年多的促销员梁女士向本报记者报料称,位于海珠区前进路附近的家乐福万国店一些价格标签经常未能及时更换。更称某些课长私自更改价格标签谋取利益。家乐福对此回应称,绝不存在一个人随意更改价格的情况,标签没更换可能是员工漏换所致。
课长随意提价谋取私利?
该促销员梁女士称,她原来是位于海珠区的家乐福万国店的一名促销员,供职时间长达一年多,其中有销售过食品、牙膏、床上用品等多种产品。
据她反映称,在她供职一年多的家乐福万国店,存在着各种潜规则。比如,一些货品以高于几倍进货价的价格出售,如一床上用品,300元进货,抬高至 700多元来卖,9元进货的牙膏,卖到19.9元;其次,有一些课长还随意提高产品的价格来谋取私利;而被查出标签价与实际售价有差别的价格欺诈行为,也时常存在。梁女士还称,即使是同一种品牌的同一个产品,不同分店的价格都不一样。
“同城小部分商品有差价”
对于促销员关于“课长任意调价谋取私利”的反映,家乐福广州区公共事务部经理刘跃华表示“绝无此事”。她表示,家乐福的商品价格都是从谈判初期与供应商协商后统一制定的,是经过家乐福各级管理层共同制定的,不可能一个人说了算。对于价格标签没有及时更换的问题,刘跃华表示,商品价格在电脑系统中变更以后,就会打印出新的价格标签出来,可能是一些员工未能及时更换标签,并非有意欺诈消费者。
而对于为何会出现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分店所售价格不一致的情况,刘跃华解释称,每一家分店的商品价格制定都要受到租金、库房存货、商品流转等因素的制约。“大部分的商品都是同城同价,可能会有小部分的商品存在价格差异。”
■新闻回放
家乐福员村店低标价高结账
1月27日,广东省物价局联合广州市物价局对广州地区所有家乐福超市进行检查,检查组在家乐福天河员村店时发现,其销售的“克林莱橡胶手套MI” 时,标价牌上价格为13.10元/双,但实际结算价格为13.50元/双。标价签打印日期为2011年1月3日,期间,该店以13.50元/双的价格共卖出2双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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