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售的牛奶、火腿、糯米过期,有的甚至还长了毛。 18日,该类食品问题出现在天桥区家家悦超市臧家屯店。从该超市买回过期糯米的刘先生,携带发票和产品要求假一赔十时,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
【市民反映】
买到过期糯米索赔无果
市民刘先生反映,2月14日上午,他妻子从天桥区家家悦超市臧家屯店买了一包“悦记飘香糯米”,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是2013年4月10日,保质期10个月,已过期。
“过期的糯米开袋后没有明显长毛或结块,用肉眼不是很好鉴别。不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真就吃下去了。”刘先生介绍。据了解,如果误食过期糯米,轻则容易出现腹泻呕吐,重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
刘先生当日中午携带发票和糯米前往超市讨要说法,“按理说超市应该假一赔十,我买的24.9元一袋,但超市店长只给 100元,还说爱要不要。”协商不成,他直接携带原物和发票离开超市,未退货也未接受赔偿。
“离开后,我又回到超市转了转,发现不少货物都存在过期的情况,比如火腿、牛奶等。”刘先生说。
【记者调查】
过期牛奶不少有的火腿已长毛
18日,记者前往家家悦超市臧家屯店。来到米面销售区,记者看到,刘先生反映的“悦记飘香糯米”在货架上已无法找到。
记者随后来到牛奶展区,由于牛奶数量大,只能翻看一部分。记者在其中一货架底部的一堆袋装牛奶中,发现两包过期牛奶,均放在最表层。其外包装上标注“常温保存30天”,生产日期为“20131227”,已过期超半月。
转到火腿摆放区,一包过期的烤肠同样放在货架最外侧。包装上标注保质期为“75天”,生产日期为“20131020”,已过期1个多月。
在另一处火腿摆放区域,火腿未按照包装要求放置在0-4摄氏度冷藏环境下。在一堆火腿最顶端,有一包火腿内包装已经发霉,长出多处豆粒大小的红毛。
【超市说法】
“整个超市食品区只有我一个人负责”
记者再次回到米面销售区,工作人员告知,几天前,确实有一名男子从超市买到了过期糯米。
问及是否因为发现过期糯米,剩余的糯米已经下架,工作人员解释,“他买的是最后一包糯米,确实是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发现。”
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索赔当日自己不在,由店长出面解决,确实与顾客未达成一致。对于假一赔十的说法,工作人员称,确实可以照此标准赔偿,但若赔偿,也是自己掏腰包,公司不会出钱。
“整个超市食品区只有我一个人负责。”针对工作失误,工作人员解释称。记者看到,整个超市只有1层,占地面积上千平方米,食品种类包括生鲜、蔬菜、面点和带包装的成品等,共有上千种。
【突击检查】常温下放火腿大米堆地上过期食品成堆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级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别由市质检局、市工商局并入新组建的市食药监管局。但是目前各区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没能调整到位。
该家家悦超市位于天桥区,出售过期产品属于流通领域问题,仍由天桥区工商部门负责监管。
19日,为衔接好市级与区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此次检查,济南市食药监管局牵头联合天桥区工商部门对超市进行了查处。
19日检查现场,家家悦超市臧家屯店的过期牛奶、火腿以及长毛的火腿仍在架销售,由于店内顾客较少,未被人买走。执法人员检查后,明确它们属于过期、变质食品,并将其予以扣留。对于火腿变质原因,执法人员称,主要是因为数十根火腿未按照包装上的要求储存在0-4摄氏度环境下,而是改在常温下储存。
与此同时,超市内其他食品是否存在过期产品?执法人员进行了抽查,并逐一检查了超市仓库。“米面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如果受潮或出现结块怎么办?”济南市食药监执法人员称。在仓库一角,堆放着2米多高,10多箱过期食品,与未过期食品混杂在一起,针对该问题,执法人员也提出了整改建议。
【工商部门】
将立案处罚家家悦最高罚5万
“20日,将要求超市负责人到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桥分局接受立案调查。”北园工商所负责人介绍,19日下午检查完后,快到下班时间了,只能先做好检查笔录。
超市内其他食品是否应该逐一排查一下,查看是否还有过期产品?北园工商所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当日已抽查超市产品,也只能抽查。
家家悦超市在查处之前到底卖出过多少过期产品?该负责人表示,将要求该超市提交进货单和出货单,做检查。
售卖过期食品该如何处罚?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营腐败变质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单位,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通过进货手续、进一步检查库存等,才能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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