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质监在线访谈:气瓶安全使用关系你我他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嘉宾主持王涛。今天是6月30日,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官方网站举行在线访谈,主题为“气瓶安全使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有幸邀请到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倪新昌、工作人员隋道明,来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访谈,讲述气瓶安全使用知识。各位嘉宾,请向网友打个招呼吧。
倪新昌:各位网友,大家好!隋道明: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说起气瓶,其实与我们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像我们各种车辆上使用的车用气瓶,还有居民家中、酒店、餐厅等使用的液化气钢瓶。由于这些气瓶中装的是压缩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属于高压易燃易爆物品,一旦使用不慎就可能给居民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对气瓶的安全监管就是我们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一项职能。请问一下在座专家,气瓶有多少种?与居民联系最紧密的是哪几种?
倪新昌:气瓶不仅数量众多,而且种类繁多。气瓶的分类方法方式也很多。如果按照咱们老百姓最容易理解、最容易区别的方法去分类的话,我们可以将气瓶大致分为:无缝气瓶、焊接气瓶和缠绕玻璃纤维气瓶。所谓的无缝气瓶就是大家可以在工厂、医院常见的氧气瓶是一种典型的无缝气瓶;大家家里面以前经常用到的液化使用气钢瓶就属于焊接气瓶,而大多数私家车里装的车用燃气气瓶就属于缠绕玻璃纤维气瓶。
如果按照从气瓶的工作压力、容积大小等方法去分类的话,还有很多的种类。在众多的气瓶中,可以说与咱们老百姓日常生活最为紧密的气瓶主要是液化石油气钢瓶和车载气瓶,这两种气瓶和我们老百姓联系最多,因为是经常碰到的。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液化气使用钢瓶和车载气瓶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比如说大家家里面以前用的15公斤的液化气钢瓶,餐厅中使用的50公斤大气瓶和火锅店常用的5公斤小液化气钢瓶,再有,咱们每天开着车去加气,这些都说明液化气钢瓶也好,车载钢瓶也好与咱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是密不可分的。
主持人:请问一下,新疆车用气瓶和液化气钢瓶现在发展情况如何?各自的安全状况怎样?
倪新昌:我先介绍一下车载气瓶,车载气瓶在我们新疆来说使用量非常大,因为我区首先是气源大区,新疆生产天然气,天然气储量非常丰富。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新疆就有了使用天然气的汽车,在全国来说是使用比较早的一个省区了。最近5年以来,我区的车用气瓶安装企业的数量从77家增加到了370多家,使用车用气瓶的数量也增加到了大概90余万只左右,这个数字在全国来说也是遥遥领先的。从地州分布数量来说,目前我们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巴州、阿克苏地区的车用气瓶数量已经超过了10万只。可以说我区车用气瓶在数量上、增长趋势和分布范围上都走在了全国前列,而且发展势头非常迅猛,尤其是南疆,车用气瓶增长很快。近年来,随着我区各级质监部门不断加大对车载气瓶安全监管的力度,近两年来全区未发生车载气瓶安全事故。
下面我再介绍一下液化气气瓶的情况。目前我区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约100万只。液化石油气钢瓶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安全,具有数量比较大、流动性强、危险程度比较高等特点,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极容易酿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社会影响很大。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和气化南疆、气化阿勒泰等工程的相继建成,全区液化气钢瓶的保有量不断下降,液化气的用户逐渐向城乡结合部和偏远村镇和餐厅等区域转移。
由于液化石油气钢瓶数量大,加上在拉运、换气、使用中环节较多,容易造成气瓶的泄漏、燃烧、甚至爆炸等事故。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一些充装单位存在充装超期未检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私自“倒灌液化气”的现象也有发生。还有个别企业还存在着违规改造、改装、翻新废旧气瓶或者不按照标准,不按规范充装液化气瓶的行为;全区液化石油气钢瓶信息化管理水平偏低。关于液化气安全事故的相关报道也经常见诸于媒体,比如,2011年乌鲁木齐的一家火锅店就发生过因液化气罐软管泄漏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害。从全区来看,液化气钢瓶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需要我们投入更多、更大的精力去做好这项工作。
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倪新昌
主持人:由于车用气瓶中装载的都是高压易燃物品,有人说,车用气瓶如果不能安全使用,那么行驶中的汽车就是一个个流动炸弹。而我们的车用气瓶这些年增加速度又非常快。请问一下在座的嘉宾,这些年,我们质监部门采用了哪些手段加强对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
隋道明:近些年,我们新疆的车用气瓶增加的数量非常快,达到90万只,应该说对我们各级质监系统安全监管压力也非常大。多年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也是高度重视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工作。2010年、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就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工作发了两个文件,这一方面反映了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工作,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们自治区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形势还是相对比较严峻的。在自治区质监系统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我归纳了一下,各地质监部门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一是促使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刚才讲的两个文件,128号文件和20文件,特别是这个20号文件,它是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名义,规定了自治区委办厅局对车载气瓶安全管理职责与工作任务,同时进一步落实了车用气瓶在它的安装、充装、检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主体责任。另外20号文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提出了由自治区质监局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在全疆建立车用气瓶动态监管系统数据库,全面推进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
二是我们制定了自治区地方标准《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单位安全技术条件》,通过这个地方标准,我们进一步规范了车用气瓶安装单位基本条件,也就是提高了安装企业的门槛。
三是我们积极拓展工作思路,采用多种模式加快车用气瓶定期检验站建设进度。近几年来,我们采取财政拨款、企业自建、社会联合建站几种模式,打破常规的思维,现已建成18个车用气瓶定期检验站,基本满足全疆车载气瓶的定期检验工作。大家可能有所了解,在2011年之前的时候,新疆只有乌鲁木齐、昌吉两地具备车用气瓶定期检验能力,而且年检验量很小,也仅有4万只,因为检验量的不足或者是检验能力的不足,这也是一直制约我们工作的瓶颈的地方。面对这种形势,自治区质监局系统不等不靠,创造性地提出建站的几种模式,现在过来再看,这18个站基本满足了检验的需要,应该说效果非常好。
第四,为了更加规范指导现有的18个检验站的检验能力,我们发布地方标准,目的是规范各个检验站的一些检验工作质量情况。
第五,开展了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这个项目建设工作量非常大,时间也紧迫,按自治区质监局的要求,这项工作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这项工作不仅是我们自治区质监局今年很重要的民生建设工程,同时也是我们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这个工作现在正在按照计划逐步向前推进。
主持人:刚才嘉宾谈到了关于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的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用气瓶安全管理的意见》(新政办发〔2013〕20号)的要求,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13年10月发出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的内容,对全区所有在用的车用气瓶加贴电子标签,这一工作将于201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届时,全区所有以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压缩天然气(L-CNG)为燃料的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等车用气瓶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并实施电子监控。我们媒体也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报道,请在座嘉宾介绍一下,全区在用的车用气瓶加贴电子标签这一工作的意义在哪?进展情况现在如何?
隋道明:全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至于说到这项工作的一些重要意义,我可以给大家讲几组简单的数字对比就很容易理解了。
第一组数据,一个90万余只随时流动的气瓶,370多家安装企业和近500座加气站。我们现有的车用气瓶90万只,像主持人说的像90万个炸弹,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我们还有370多家气瓶安装企业,每天通过这些企业,大量的气瓶安装到我们汽车上。另外还有500多家加气站,每天24小时往气瓶里加气,应该说这个量非常大。靠我们质监部门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难以确保车用气瓶加气站的安全使用。
第二组数据,2年5起事故。2011年至2012年中间几个月的时间,全疆发生车载气瓶5起安全事故。这5起事故都是发生在加气站里面,由于人工检查不到位,疏漏,造成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进站加气,引发了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但是对加气站的设备损害,造成的设备影响也非常大。所以我们讲采用信息化的手段提升车用气瓶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了。
这项工作,简单的说就是在我们每只车用气瓶上加帖电子芯片,就是气瓶的身份证。在这个电子芯片里储存了气瓶的所有信息,包括气瓶的出厂制造的信息,安装信息、检验信息,还包括车辆所有者的信息都集成在芯片(身份证)里。当这个气瓶拥有电子身份证以后,可以在全疆所有的系统数据平台上正确地读取,在各地的加气站都可以正常的加气。我们这个系统覆盖了全疆气瓶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加气站,和气瓶有关系的部门都覆盖到我们这个信息网里了。我们的想法是通过这个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可以最大限度地把有安全隐患的气瓶杜绝在加气站之外,让它加不上气。
在这里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们这套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每一只气瓶上都有身份证,当你到加气站加气的时候,由加气站的工作人员先读取你的身份证信息,这些信息会非常迅速地传到我们系统上进行比对,如果你的信息和我们数据库的信息一致,OK,你的气瓶就可以正常加气。如果你的气瓶信息不能满足我们的安全要求了,比如说你的气瓶的检验周期已经超过了,或者说你的气瓶发生了一些变更过户之类的没有及时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加气机无法为你加气,我们的系统会提示存在一些隐患,这时候就加不了气,用不成。不仅是这个加气站加不了气,你这个气瓶在全疆任何一个加气站都无法加气。
目前这项工作从2013年已经通过自治区发改委的项目审查立项,自治区质监局也连续发了两个实施方案文件,部署在全疆开展这项工作,自治区财政拨款的专项资金也已经到位。另外跟我们这个项目建设配套的地方标准,招标采购工作也都正在进行之中。
从各地州进展的情况来说,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石河子等地正在组织数据采集、上传工作和加气站设备升级改造进展比较理想。下一步从我们自治区质监局来讲,我们将加快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加快各项工作落实。
因为这套系统很早以前在吐鲁番地区试点应用,应该说效果非常好。按照自治区质监局的整体部署,这套系统在今年年底之前要建成,我们计划在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疆正式运行,最大限度地确保我们车用气瓶的安全运行,毕竟90万只气瓶安全压力也非常大。将来这个系统上线运行以后,我们也欢迎广大的网友、新闻媒体对我们这套系统运行提出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嘉宾主持、天山网记者王涛
主持人:这次在线访谈有一个网民提问说,乌鲁木齐网友“昨夜星辰”提了一个问题,他说自己有一台使用天然气的小汽车,作为普通车用气瓶使用者,他想了解如何安全使用气瓶,应该掌握哪些安全知识?
隋道明:现在很多私家车都在使用天然气,车用气瓶作为特种设备有它非常的专业性。作为我们普通的驾驶员也好,应该还是要掌握一些关于车用气瓶的基本的安全知识,这样对我们自己,对社会安全都有很大的好处。我想从专业的角度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
首先,国家对车用气瓶的管理非常严格,从气瓶的设计、制造、出厂、安装、检验使用,国家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这几个环节国家都设定了行政许可。作为我们消费者,首先要对你安装的气瓶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气瓶生产必须要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来生产,向市场提供的气瓶必须是合格安全的,每个气瓶上都有标识,这个标识上应该标示了气瓶的制造厂家名称、资质许可证号,气瓶出厂日期,气瓶容积等等。从气瓶上存储的这几个信息,就可以知道气瓶是否来源于合格合法的企业生产的。
第二,作为我们消费者,如果想给自己的汽车油改气,一定要去有资质的安装单位去安装气瓶,因为安装单位的资质也是国家许可的项目。
第三,安装车用气瓶的过程中,要取得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证书,就是说你装气瓶的过程,要经过检验,只有检验合格了以后才能使用
第四,是很重要的一个,作为车主和驾驶员,要去办理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刚才讲了,车用气瓶作为特种设备,我们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要注册登记。车用气瓶的注册登记在我们各地州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办理,只有取得这个气瓶使用登记证以后,就可以合法地使用了,也可以正常地加气。另外作为我们驾驶员还要注意到,车用气瓶的检验是有周期性的,三年一检。大家要注意的是,在你检验有效期满一个月之前,要赶紧去检验气瓶。这是需要提醒的。
另外,我们驾驶员加气的时候,要到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资质的加气站进行充装,加气的工作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充装作业许可资质才能够上岗从事这个工作。我们对加气站也有非常严格的管理,加气站一旦发现加气的气瓶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是跟使用登记证有不相符的地方,加气站应当依法停止加气。
对我们广大车主来说,还要注意在车里特别是后备厢装气瓶的时候,不要放比较尖锐、硬的物品,防止汽车在行使过程中对气瓶造成的损伤。另外在加气站加气的时候将引擎熄火,车内人员全部下车,严禁在加气站内吸烟、使用手机要预防气体泄漏,开车前要进行车内通风。
主持人:现在正是炎炎夏季,我们新闻报道中经常可看到公交车或者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燃现象,造成人员伤亡和惊慌事件,请问,我们怎样避免自燃?
隋道明:确实,经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有关车辆自燃的报道。从我们的理解来看,对于已经改装天然气的汽车,预防是关键。从我们掌握的情况分析看,多数自燃车辆与日常维护、保养不当有很大的关系。作为咱们车主,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一是预防天然气的泄露。这个工作很简单,大家有条件的话可以在车里备一些肥皂水和泡沫水,有空的时候可以用肥皂水对气瓶的管路、接头抹上去,观察一下,看有没有气泡冒出,如果有气泡冒的话,可能存在泄露。大家可以做一下这方面的实验。
第二,我建议大家检查一下电路和油路,改气的车烧气时间长,对发动机也好,对电路、油路都有一些影响。特别是油路长时间地不用的话,在火花塞、发动机部位可能会出现汽油外泄现象,当你汽车启动的时候,很容易发生燃烧现象。另外,作为我们气瓶阀门接口地方,可能会有一些污垢和粉尘在上面,在启动的时候很容易造成燃烧。
另外驾驶员要养成好的一些开车的习惯。比如在出车之前检查一下车辆的性能,很简单,大家打开车门闻闻车里有没有天然气的味道或者是别的异常的味道。另外不要携带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上车,有些人喜欢把打火机放在车里面,特别是前挡风玻璃旁边,太阳一照射很危险。另外不要在车里吸烟。
再比如说,汽车启动时最好先烧油,有经验的老司机都知道,跑一段时间后再改烧天然气。还有就是在停车时候尽量停放在阴凉通风处,如果停车时间超过12小时,建议大家关闭气瓶天然气总阀,这也是对车辆的保护。此外,在你开车的过程中,要避免障碍物对气瓶碰撞,如果发生了刮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很多人判断不了,我建议大家到有资质的改装厂对气瓶做一些简单的检查。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一旦车发生了自燃,大家不要惊慌,首先要立即停车,把发动机、气瓶的阀门、车上的电源迅速关闭。用你车载的灭火器第一时间把火扑灭,有条件的话对后面的气瓶采取降温的措施,放点湿抹布和凉水都是可以的,然后拨打报警电话,赶快求助,这是我的一些建议。
主持人:4月21日,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告,要求对全区超过标准规定使用年限和制造标志模糊不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石油气“螺丝瓶”等钢瓶实施强制破坏性报废处理。 这个工作快过去两个月了,我们为什么要对液化气钢瓶实施强制报废,现在进展情况怎么样了?
倪新昌:今年4月22日,自治区质监局在新疆日报上发布公告,全面启动了“螺丝瓶”报废工作。在这里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螺丝瓶?一般的“螺丝瓶”就是我们见到的那种指用螺丝把护罩连接到瓶体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这样很容易辨识。国家明确规定,1996年以后不允许生产使用螺丝瓶了,液化气钢瓶国家规定安全使用年限是15年,1996年生产的到2001年已经15年了,这种瓶子到现在已经全部都超过了安全使用年限,应该全部纳入到强制报废的范围了。所以螺丝瓶必须要报废就是这个概念。但事实上我们还有一些人在仍然使用,所以要强制性的报废,主要是为了安全。
再一个给大家介绍的是液化气瓶的使用寿命和检验周期。按照现行的法规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5年,其中还规定了定期检验周期为三年一检,也就是每三年要对它全面检验一次,那么凡是超过使用年限、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它分几种情况。一种超期未检的气瓶,比如我的瓶子三年到期了,还要用,按照规定就要进行检验。超期未检验的气瓶必须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你不能说我再继续用,那不行,因为规定的三年检验一次。同样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或者是检验明显由于受到外力破坏造成不合格的,这样的瓶子和超期使用年限一样,这个瓶子都要进行强制报废。所以报废分三种情况,一种是螺丝瓶超过15年,超过年限15年的其他瓶子也要报废,还有检验不合格的肯定要报废。都在报废的范围内。
第三报废的气瓶由谁处理?如何处理?这些国家也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有充装单位回收或使用者主动地将报废气瓶送到气瓶检验单位,由检验单位进行彻底地破坏性处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处置。同时法规规定:充装单位不得储存报废的气瓶,不得擅自将报废气瓶出售给废品回收部门或个人,也规定了检验单位也不能将没有做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以任何方式返回充装单位自行处理,或对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擅自出售。这些行为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有机会的话,大家可以到我们的气瓶检验站去看看,看看那些报废的气瓶,一旦你看到那些锈迹斑斑、被撞得大坑小坑的瓶子你还敢继续用吗?所以说,做好报废气瓶的监管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它重新流入市场带来安全隐患可以说是意义重大。
我们在4月22日的通告中明确要求:全区各气充装站从即日起一律停止螺丝瓶和其他不合格气瓶的充装。也就是说所有的充装站必须要检查瓶子是不是螺丝瓶,其他瓶子有没有合格证,有没有检验过,合格气瓶才能充装。所有螺丝瓶一律由检测站作破坏性报废处理。质监部门将出重拳,坚决查处气瓶充装单位充装报废“螺丝瓶”、超期未检气瓶以及充装不明混合介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修理、改造、翻新报废“螺丝瓶”的违法行为。质监部门对充装站进行检查,对非法充装的,或者充装了报废气瓶、充装了螺丝瓶,或者是对那些瓶子自己修理改造,翻新的,我们都将进行严肃的处理和严查。
在这里,我也奉劝那些心怀侥幸的一些加气站和充装站,要立即停止对螺丝瓶和其他不合格气瓶的销售,主动上交。也提醒广大气瓶使用用户,以自身安全为重,不使用螺丝瓶和其他不合格的气瓶。
这里专门提一下,对使用单位和消费者来说,你看看你的瓶子是不是以前陈旧的螺丝瓶,或者是看一看我们的瓶子上面有没有合格标志,是不是合格气瓶,这样的瓶子才能正常充装,否则发现有问题的瓶子不能图便宜,怕浪费钱。这样的瓶子安全隐患非常大,所以消费者一定要注意这一点。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将超龄液化气瓶的报废工作作为重点来做,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尤其以乌鲁木齐市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一些,乌鲁木齐市在全疆液化气使用年限最长、用户最多,他们抓液化气市场的整治工作和报废气瓶的处理工作应该说也最为突出。截止到目前,全区已收缴各类报废气瓶13万余只,其中仅乌鲁木齐市就收缴报废气瓶10万余只。
目前,全疆各级质监部门正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整治工作,进一步对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开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检验能力和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管理,切实做好报废气瓶的处置工作。
就在昨天,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广平带领特种设备局、自治区特检院相关人员对气瓶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详细调研了报废气瓶的处置情况。我们在气瓶检验站看到,我们看到10多万只报废的钢瓶正在进行强制性的报废处理。从现场看到,处理报废气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气瓶压扁以后切断,一种是直接压扁,就像平常用脚踩易拉罐一样直接压扁。这两种方式都比较好,都彻底地使这些气瓶完全丧失功能,只能当做废品重新回炉。
今年抓报废气瓶的处理工作,既然要处理的话,以前再处理的时候可能不是很周到,简单地进行破坏,容易被一些人钻空子,进行回收再加工以后又回流到社会,这样隐患是很多的。所以今年重点抓报废必须进行彻底破坏以后,不能让它再次回到社会。所以昨天看了看,这两种报废的方法都可以,完全地丧失了它的原有功能,完全以可以作为废品回炉。目前这项工作都在全疆有序地按照计划进行。
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工作人员隋道明
主持人:最近这些年新闻媒体报道,乌鲁木齐一些火锅店和居民家里也发生了液化气钢瓶爆炸的事情?请问,居民和餐厅在液化气钢瓶上怎么做才能保障安全使用呢?
隋道明:这几年液化气瓶的事故在一些餐饮场所和居民家中都有发生,不管是自治区也好,内地的一些省市也都发生过类似的事故。特别是在餐厅里,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会比较多,损失也比较大。我们也认真分析了,造成这个液化气钢瓶泄露也好,或者是事故也好,主要原因是液化气钢瓶的软管和阀门下面的垫圈这两个位置是容易引起液化气泄露,进而发生事故。作为我们餐厅也好,小家用户也好,要重视钢瓶的软管和密封垫圈的正确使用。要定期地对这两个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避免因软管的老化和密封垫圈的不密封,造成燃气泄露,发生危险。大家知道,塑料软管它是橡胶制品,时间长了会自然地老化、硬化,可能表面会出现一些裂缝,容易漏气。密封垫用得时间长了,可能会磨损,就造成燃气泄露。
根据我们这些年对一些事故的分析统计来看,我想有几个方面事情引起大家的重视:
大家在购买使用液化气罐的时候,要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产品,简单地就要看看瓶子上有没有TS的钢印,TS是特种设备的缩写,有了这个钢印就说明这是合格的气瓶,大家可以正常的使用。
第二,在我们使用液化气瓶的时候,一定放到通风良好的地方使用,不要在房间非常狭窄密闭的地方使用。另外,液化气瓶离火源、热源之间要有一定的距离,建议不小于1.5米。因为气瓶离灶台、火太近的话,很容易对一些软管造成损害。不管是做饭也好,旁边一定要有人看着,不能说把火打开以后人就出去了。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烧开水时,水溢出来以后把火灭了,阀门开着气就泄露了。另外每次做完饭以后,大家要顺手把气瓶阀门关闭,不能光关煤气灶的阀门,顺手要把气瓶的阀门关了,防止气瓶漏气。
很多用户在液化气气瓶快用完的时候,感觉火焰小了,压力也不够了,火苗不大了,他就总想一些办法,把液化气放到热水里,甚至有些拿火烤一烤,想使用再充分一些。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大家不能贪图方便。另外再提醒大家,个人不能擅自处理液化气里的一些残液,有些还没有用完,但是点不着了,有些人想换新瓶子就要把残液倒掉,自己倒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液化气比空气重,倒出来之后向地面聚集,碰到坑就像水一样聚在那里,一旦在这个地方碰到明火甚至静电,很容易引起爆炸,这种事故在国内外都有发生过。
建议作为液化气的使用户,要看护好自己的小孩,小孩年龄小,好奇心大,动手能力也强,对潜在的危险意识不到,可能会引起很大的危险。另外我们要经常更换家里的连接软管,建议一年或者一年半换一根新的,以免造成泄露。
另外提醒大家,一旦发生液化气泄露,大家不要惊慌,首先要立即关闭液化气阀门,切断漏气的气源。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打开电器开关或照明灯的开关,也不要打电话。你进到房子以后,闻到液化气味道以后,千万不能开灯,不能打电话,因为液化气已经弥漫在空气中了,一打电话或者是一打开关就有静电,造成闪爆,这个危害比较大。这种情况下,迅速把门和窗户全部打开,把味道散去。如果碰到有液化气在地面上聚集和堆积,可以采取用沙土把它覆盖,整个转移出去,这是比较安全的一些做法。
另外发现液化气罐已经着火了,大家第一时间用湿毛巾把火压住,然后迅速把瓶子阀门关闭,用灭火器或者是湿毛巾把罐包起来,迅速把它搬到室外远离人群的地方。这样可以把损失降到最小的程度。
主持人: 刚才两位嘉宾在访谈中谈到,气瓶的安全使用和我们居民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大家在使用气瓶的时候,一定要遵守安全规则,尤其像一些液化气瓶到了报废期以后,一定要交给有关单位报废处置,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和谐。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谢谢两位嘉宾,谢谢各位网友的收看,自治区质监局官方网站将会继续就质监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在线访谈,请大家留意,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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