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霍一夫)6月底,上海市质监局公布了“4.2静安寺地铁站自动扶梯逆行事故”的调查情况,明确事故主要原因在于生产商奥的斯电梯的驱动链条存在问题,日常维保不足,同时地铁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次要责任。
2014年4月2日8时20分57秒,上海地铁7号线静安寺站点内与2号线换乘通道内编号为11#的自动扶梯在运载大量乘客向上运行的过程中突然改变规定的运行方向逆转下行,众多乘客向后倒下,事故中受伤的乘客共计13名。根据事故单位报告,截至4月30日,本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05768.36元。
经查,“4.2”事故中的自动扶梯使用管理单位是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维护保养单位是上海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安装保养分公司,制造单位是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发生事故自动扶梯的型号为MPE,出厂日期为2009年9月,出厂编号:D7NB3487,额定运行速度为0.65m/s,提升高度为5.80m,梯级宽度为1m。
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自动扶梯制造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公司对自动扶梯驱动链条的产品质量控制不严格,采用的自动扶梯驱动链条过渡链接板的折弯转角处存在应力集中效应、表面存在脱碳现象,导致使用中疲劳断裂。同时,自动扶梯维护保养单位上海奥的斯电梯公司缺乏对自动扶梯驱动链条和断链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作业指导文件,使得维保人员对自动扶梯断链保护装置和附加制动器的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事发时自动扶梯断链保护装置未能有效动作。事故的次要原因是,自动扶梯使用管理单位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存在电梯安全管理不到位现象,尤其是对自动扶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监督不力,导致事故自动扶梯未能在维保作业中发现并排除隐患。
针对事故原因,上海市质监部门已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上海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更换事故扶梯同型号的驱动链条,对同型号的自动扶梯断链保护装置和附加制动器进行有效性检查调整和测试,确保其功能有效。并且,要求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对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督,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公司排查已出厂的自动扶梯,防止同类事故再度发生。
此外,质监部门还将根据静安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依法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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