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2014年7月19-25日期间的违法广告监测情况汇总,霍氏小药丸、杜仲补腰合剂、三宝胶囊、梅氏骨伤贴、脉立平清凉膜膏、百灵奇草神贴、气血双补丸、盐藻软胶囊、红松蜂胶等产品夸大宣传。详情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企业 | 产品类别 | 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 发布载体 | 发布时间 | 违反法律法规 | 违规形式 |
1 | 霍氏小药丸 | 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 | 药品 | 陕药广审(文)第2013100328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7.19 |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 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保证;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3、利用公众对医药学识的缺乏,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学术用语,造成公众对药品功效与安全性的的误解。) |
2 | 杜仲补腰合剂 | 湖北威仕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 | 鄂药广审(文)第2014010049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7.19 |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三条 | 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公众对医药学识的缺乏,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学术用语,造成公众对药品功效与安全性的的误解;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3、利用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保证;4、通过渲染、夸大某种疾病状况或 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 |
3 | 三宝胶囊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 | 未标示 | 南方都市报 | 2014.7.19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三条 | 严重夸大宣传(1、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2、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保证。) |
4 | 梅氏骨伤贴 | 东台市梅氏药械有限公司 | 医疗器械 | 苏医械广审(文)第2013110233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7.19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三条 |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严重夸大宣传(1、通过渲染、夸大某种疾病状况或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3、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保证。) |
5 | 脉立平清凉膜膏 | 合肥润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器械 | 皖医械广审(文)第2013100039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7.19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医疗医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二条 |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保证;2、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 |
6 | 百灵奇草神贴 | 郑州仙人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医疗器械 | 豫医械广审(文)第2014020004号 | 南方都市报 | 2014.7.20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二条 | 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
7 | 气血双补丸 | 山东华洋制药集团 | 药品 | 未标示 | 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公共频道、娱乐频道、财经频道) | 2014.7.19- 2014.7.25 |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三条 | 严重夸大宣传(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
8 | 盐藻软胶囊 | 未标示 | 保健食品 | 未标示 | 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电视剧频道、少儿频道、体育频道、娱乐频道) | 2014.7.19- |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八项 |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3、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4、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5、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 |
9 | 红松蜂胶 | 未标示 | 保健食品 | 未标示 | 深圳(DV频道、 | 2014.7.19- 2014.7.25 |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八项 | 严重夸大宣传(1、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2、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3、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
· 本站隶属于中國防偽碼查詢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 1766923 China anti-counterfeiting code inquiry Centre Limited 网站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1
· CopyRight 2008-2017,Powered By http://www.95365.org Inc.All Rights Resered QQ:824336698 邮箱:fangweima@163.com 电话:4001153315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北京网络公安 国际联网备案 北京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365防伪网的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防伪码查询中心 京ICP备090147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