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销售美诺平颗粒的公告
苏药广公告〔2014〕第027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沈阳金龙药业有限公司对本企业违法发布美诺平颗粒药品广告等问题,分别于2014年10月31日在《新华日报》;2014年10月20日在《泰州音乐台FM97.3》上发布了更正启事。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解除对美诺平颗粒暂停销售的措施,现予以公告。
2014年11月24日
· 本站隶属于中國防偽碼查詢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 1766923 China anti-counterfeiting code inquiry Centre Limited 网站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1
· CopyRight 2008-2017,Powered By http://www.95365.org Inc.All Rights Resered QQ:824336698 邮箱:fangweima@163.com 电话:4001153315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北京网络公安 国际联网备案
北京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365防伪网的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防伪码查询中心 京ICP备090147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