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一季度,广东汕头检验检疫局接连收到10份针对辖区企业的产地证退证查询,其中9份来自印度尼西亚,涉及退证查询金额32.4万美元。
印尼频繁退证查询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输往印尼的货物增幅显著,不排除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极个别企业不诚信申报、或业务不熟导致错证;产品经过我国香港或台湾等地区,未在证书上加签“未再加工证明”;印尼与我国对原产地规则理解上存在差异,由此给企业签证带来诸多不便。
汕头局在此提醒出口企业:遵守证书填制要求,确保证书申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牢固树立原产地证诚信申报意识,确定产品是否为“完全原产”,如确实含进口成分,应如实按不完全原产的规则进行申报;发票金额等栏目不能盲目服从客户要求,尤其是涉及第三国的中间商贸易必须如实填写,并确保与通关发票金额一致;经我国香港中转的货物应主动到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再加工证明”,以满足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中“直接运输”规则的要求;建立产地证相关单据档案,并保存3年,遇到查询时能准确提供印尼海关要求的证据。 (林东丽)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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