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14期)涉及扬州市1批次不合格产品。
据通告,扬州宝中宝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250g/瓶,生产日期为2017-04-10的洋槐蜜不合格项目为氯霉素。经查,扬州宝中宝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上述食品300瓶,已全部销售。针对该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803.72元;罚款150296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邮市监案字〔2017〕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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