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到不合格食品的市民李先生15日拿到了开封金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被告北京宏利忠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利忠信)支付原告李先生10倍的货款,网购平台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李先生手拿判决书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通过某知名电商购物平台手机客户端购买到进口的亨利三明治酱、卡夫低卡路里蛋黄酱、意大利肉酱意粉酱等,价值192.32元。几天后收到快递打开包装发现,这几瓶食品都没有中文标识。李先生遂向电商客服投诉,要求退货并赔偿,但没有结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先生向金明区人民法院起诉,把不合格食品销售方宏利忠信和电商平台作为被告告上法庭。金明区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11月8日,金明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案进行判决,被告宏利忠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金额为原告所购买的食品10倍价款即1923.2元。电商因为没有尽到许可证的审查义务,应与被告宏利忠信一并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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