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淘宝店销售未经国家批准的进口药品,被法院认定为假药。新京报记者今日(12月12日)上午从北京市通州法院获悉,被告人王某因未经国家批准进口而自行销售日本产的眼药水而被通州法院认定犯销售假药罪,处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介绍,自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某在其经营的两家淘宝店内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狮王”等十几种品牌的眼药水。警方控制王某后,现场查获了各类眼药水上千盒,而这些眼药水等均是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药物。
法院认定王某擅自通过网络销售的上述药品为假药,触犯了刑法。法庭上,王某认罪伏法,并主动交纳了罚金,法院考虑到本案具体案情,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对该案涉案药品,法院将依法予以销毁。目前,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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