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晓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合理的股权转让能有效地促进公司筹资和资本畅通,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实现股东投资目的。
股权瑕疵风险。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行认缴登记制,即公司的股东在注册公司时可以不实际缴付认缴的资本,若股东未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约定按期履行出资义务,则构成瑕疵出资。瑕疵出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出资、延迟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瑕疵出资股东享有的股权为瑕疵股权。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瑕疵股权转让进行限制,也就是说瑕疵股权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仍然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案例,法院认为由于瑕疵出资并不影响股权的设立和享有,瑕疵股权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若未经过合法的除权程序,瑕疵出资股东仍具有股东资格,有权向外转让其持有的股权。购买到瑕疵股权的受让人该如何主张权利,原股东是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虽然我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瑕疵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差额补充责任,但这条规定的限制主体是“股东”,并未说明转让股权之后,丧失股东地位的原股东是否承担相应出资义务。由于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导致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
除此之外瑕疵股权还包括股权被采取司法强制、股权担保、股权多次转让、股权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等,也是影响股权实际价值的关键因素。受让人若遇到上述情况,也会面临股权价值严重受损的风险。
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在股权转让时对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且股东在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的,受侵害的股东可以主张按照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股权,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存在隐名或冒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一方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名册中尚未登记该人物,或者实际投资人和登记人不同的现象。在公司章程和相关登记材料中所记载的投资人属于显名出资人,也叫显名股东。通常,谁是出资人就归谁所有,该观点符合情理,但倘若采用该理念处理股债权转让问题,则购买方会认为隐名股东才是实际出资人,这便会给股权转让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冒名股东是指虚构法律主体,不是真正的股东。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常见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审查。首先,在合同订立前首先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了解。公司所有经济行为都必须接受章程的约束,股东们也需要遵守公司章程。如果存在与公司章程有矛盾的部分,可能会面临被撤销的法律风险。这种风险也可能在股权转让合同中体现出来,因此,购买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应该对该公司的章程有清晰全面的了解。其次,要坚持转让程序的正规性。在许多股权转让案例中,存在转让方和购买方达成一致并已支付一部分资金,却发现公司股东需要商议的情况,这是由于程序上不规范导致的。在股权转让时,应该先获得公司过半数股东的同意,然后再执行转让,否则之前的转让合同效力需要重新认定,可能导致购买方面临经济损失。因此,股权转让时应严格遵守程序的正规性,保障双方共同利益。最后,应对目标公司进行详细调查,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双方资产受到侵害。此外,还需要确定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倘若属于共同财产,则需经过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否则即使一方转让成功,也可能被要求撤销。
注重合同签订中的细节问题。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细节问题,这些细节都有可能转化为隐患。首先,对于股权转让主体资格应该了解全面,如果在尚未了解清楚的情况下就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股权转让需要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如果在转让过程中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该合同可能被撤销。其次,对于外资投资企业而言,股权转让之前首先需要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同时,在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之前,需要签订预约合同。该合同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股东结构较为复杂,为了稳固各方合法利益,并且巩固阶段性成果,在谈判阶段可以通过签订预约合同,以防后期股权转让发生变动。最后,对于合同的内容应该详细、全面阅读分析,保证内容完整无歧义,并且确保双方达成一致,共同履行。要遵守“双重标准,内外有别”的原则,做好显名股东资质考察,第三人要注意审查股东是显名股东还是隐名股东,签订相关协议时,协议中应约定如实告知条款,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
完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健全完善的股权转让协议能够让利益双方的转让过程更加顺利,避免不利因素的出现,更重要的是能够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对利益双方的义务约定、存在争议问题的解决方法、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充分确保协议的严谨性和规范性,避免协议价值大打折扣。例如,很多股权转让案例中都尚未明确规定违约条款,当一方出现违约时,转让工作难以顺利推进。因此,通过在合同中明确违约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条款主张违约金以弥补损失。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寻找专业机构进行风险把关。鉴于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如果股权转让双方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很有可能陷入交易风险中。鉴于此,可以在股权转让前寻找专业机构就转让行为进行论证,在充分了解并熟悉目标公司和拟受让股权的全部情况后,才能够将风险降至最低,达到股权转让的最终目的。需要注意的是,对转让公司和转让股东的调查,应以专业风控律师为主。风控律师可以了解转让公司的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合同管理、财务、税收、知识产权、重大诉讼等方面以及转让股东的个人信用、品行、转让原因等,并据此对转让的法律风险以进行分析、评估、预警、报告,协助作出准确的判断,降低法律风险。
为了确保股权转让过程顺利,保障双方的利益,预防纠纷,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在股权转让前双方有必要做到知己知彼,全方位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同时,双方应保证意见统一、协商一致,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并充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为了有效降低风险,可以寻求专业法律机构的帮助,通过专业人员的分析作出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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