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志勇 北大校友创业联合会创始副会长
从前几年的发展来看,校友经济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比较优势,然而要真正把校友经济做大做强,仍然面临多方面挑战。
在校友经济发展中,校友会是起到枢纽作用的重要环节,而发展校友经济最大的难题,就是要解决校友会在机制特性上同经济行为的一些兼容性问题。
“服务校友”还是“服务母校”,这是个问题
从性质上来看,校友会是校友自发、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宗旨往往是“服务母校,服务校友,服务社会”三条。其中行业分会、地域分会等组织,因为“民间”的成分更强一些,往往更侧重于“服务校友”;而校友总会、院系分会的工作人员一般由学校里有行政编制的专职人员担当,具有一定的“半官方”性质,往往更加重视“服务母校”。
其实,站在更高的角度,不论何种类型的校友会,工作重点都应该是“服务校友”,因为服务好校友,就会自动服务好母校和社会。有些校友总会公开明确地或在内部认识上把服务母校放在第一位,甚至把为学校筹措经费作为第一目标(校友总会和学校教育基金会往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其实是短视行为。
母校和校友,能是“甲方”和“乙方”吗
更值得推崇的做法,是把为校友服务看成整个学校而非仅属于校友会的职能,把校友看成是母校大家庭里的“孩子”,把母校和校友看成一个整体而非“甲方”和“乙方”的关系,把为校友的服务看成是终身的而非仅仅在校期间,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校友的成长以及在社会上取得成功。一方面,培养更多优秀校友本身就是母校的成功;另一方面,这种服务态度和行为也会促进更多校友有意愿、有能力“反哺”母校,从而帮助母校取得更大的成功。
虽然不同类型的校友组织有一定的差别,但是核心宗旨都是“服务校友”,因此后文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把校友总会、校友分会(包括院系分会、行业分会、地域分会、年龄段分会等)以及各类民间非正式校友组织,统称为“校友会”。
此外,从学校类别上,校友会理应包括大学校友会、中学校友会、小学校友会等,但是因为大学校友会往往更有影响力,所以后文的“校友会”专指大学校友会。
这里之所以对校友会做这么多的阐述,是因为要把校友经济做好,离不开校友会的参与和支持。虽然抛开校友会,单纯校友和校友之间、校友和母校之间也是可以直接进行合作的,但这一般是偶然行为,往往难成气候。只有具有资源枢纽地位的校友会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持续性、规模化地推进校友经济的发展,才有更大的概率把校友经济做大做强。
不可替代的位置
难以兼容的特性
社会资本理论中有一项重要内容叫“结构洞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一个个体或组织占据了网络中的结构洞,即联系着互相之间没有直接联系的两个个体或组织,那么该个体或组织就获得了控制信息和资源的优势。
校友会在校友资源开发中恰恰处于“结构洞”的位置,因此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譬如:对于学校校友会总会来说,既掌握着高校内部的知识、信息、技术等资源,又连接各地方分会、院系分会、行业分会等,并可直接联络很多校友,拥有宝贵的信息资源和渠道,是校友与母校资源互换的重要枢纽;对于各类校友会分会来说,既和校友总会这一枢纽保持联系,又和一定范围内的广大校友保持密切联系,拥有大量的校友信息。所以,不论是总会还是分会,都扮演着网络里“结构洞”的角色。要做好校友经济,必须充分发挥校友会这一关键节点的资源优势。
然而,校友会的一些先天性的特点,决定了校友会无法直接从事经济领域事务,难以直接推动校友经济的发展。这些和校友经济不太兼容的特点包括:
校友会是公益组织。公益组织可以筹集资金,但不能进行利益分配。经费方面,除了校友总会有学校拨款,地方分会、院系分会、行业分会等往往是有具体的活动时就努力募集一下活动经费,活动过后就又一穷二白。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因为各类分会的校友工作者大部分是兼职,分配和激励机制的缺失,导致很少有人真正为解决校友会的经费问题做长远的规划和努力。毕竟,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做“雷锋”只能是偶尔为之,大多数行为都需要和利益挂钩。如果总是付出而不能得到利益上的回报,则这种付出就难以为继。
校友会是讲情怀不讲利益的组织。不同于商会、行业协会等“在商言商”的协会组织,在校友会里大家往往更乐于谈校友情怀,而羞于谈及利益。这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其美好的一面,也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发展。很多情况下,对于校友工作者来说,即使知道校友会里资源丰富,对接一些商业项目能够给校友会带来收益,但是因为害怕大家认为自己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从中渔利,为了“避嫌”,而往往无所作为;或者担心一旦出现经济上的纠纷,自己脱不了干系,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而放弃了为校友争取利益、为校友会创收的机会。
当然,也有少数校友会工作者认为“多劳就应该多得”,不避嫌疑,直接在校友会里进行商业行为并获取利益,虽然也在此过程中也创造了价值、服务了校友,但是因为其行为与校友会的“调性”不符,往往在校友会的岗位上干不长久。
大多数校友会存在合法性困境。目前,只有少数校友会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组织,大多数高校连校友总会都尚未注册,更不用说地方分会、院系分会、行业分会了。双重管理体制是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教育部门出于政治风险等方面的考虑,不愿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而民政部门则以没有业务主管部门为由拒绝校友会的登记注册。双方互相推诿,导致绝大多数校友会都存在不合法活动的风险。虽然很多校友会组织结构健全、活动丰富、在校友圈影响力很大,但是因为没有明确的合法主体,所以难以和商业机构签订商业合同,这极大限制了校友会对接商业项目的可能性。
上述这些校友会的特点基本上是难以改变的,或者至少是短期内难以改变的。因此,要发展校友经济,我们需要找到一条共建、共创、共享的新路径。在母校、校友、社会价值、经济价值上实现多方利益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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