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说事拉理>正文
  • 4S店欺诈预警

  • 责任编辑: 来源: 新浪 2011-07-18 13:43:00
  •   张嫣整理

      526

      2011-07-04

      星期三会客室

      “星期三会客室”栏目是由《经济观察报》、搜狐汽车和北京交通广播联合制作,每周聚焦行业热点话题,各方嘉宾畅所欲言。每星期三上午10:00-11:00,在北京交通广播(FM103.9)《汽车天下》节目中直播,同时,搜狐汽车(auto.sohu.com)进行视频和文字直播。

      嘉 宾:新华社资深记者 南辰《经济观察报》汽车周刊主编 张耀东主持人:汽车天下主持 梁洪

      6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项调研工作,结果发现汽车销售4S店的欺诈案件持续增长,呈现类型复杂、侵权隐蔽、维权困难等等特点。针对这样一个调研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建议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应该尽快完善行业规范以及加快相关法律的细化工作。

      主持人:我们先来听听北京市一中院法官陈敏光对于这样一个调研结果的说明,以及他对消费者的一些提示。

      陈敏光:汽车销售领域存在的问题分为三类:第一类,隐瞒汽车经过售前整容这个情节;第二类,以旧充新,这辆车曾发生过重大事故却不告诉消费者;第三类,虚假宣传,故意夸大汽车某些性能功能,误导消费者购买。

      如果从消费者个人自身来说,若要保护权益不被欺诈,在汽车买卖之时,必须有一些权利意识。比如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的时候,如果觉得汽车可能会有一些售前瑕疵,可以跟销售商去沟通,把相关条款加在合同里;或者跟他们谈,让对方给予相应承诺,如果他们能够承诺汽车没有瑕疵,一旦发生问题,对消费者是比较有利的。另外,在签合同或者提车时会有一个提车单,最后自己留一份,一式两份,如果有复印件最好盖上单位章。消费者从个人角度来说,能做这两件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还是需要行业规范和法律监管上的规范,这样问题才能得到系统性解决。

      主持人:在听过了陈法官这些建议之后,我还是觉得有些担心。在销售的过程中消费者可以做一些措施,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维修过程中,比如讲到消费者要对维修使用的材料、零部件的来源有一个了解,从而尽量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觉得太难了。

      南辰:可以借助现在很流行的车友会的力量,以前有家日系厂家的正牌4S店给消费者更换的空滤是非厂家渠道用的副厂件,跟正常空滤的颜色上有明显差异。后来消费者把这个照片贴在论坛上,有更多消费者发现4S店给他们更换的空滤也是非正规的。通过这种方法,消费者可以打破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最后,这个4S店遭到了厂家的内部处理。

      张耀东:南辰讲的这个方法有点像交通台一直倡导的大家帮助大家。但是这个只能治标,很难治本。最根本地来说,还是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于企业的处罚。现在的制度没有给企业形成很强的威慑力。比如,4S店以旧充好,厂家也没有相应管理,厂家在卖出汽车后就进行了责任切割,认为“这事跟我没关系”。

      现在很大的一个问题是汽车整个行业,包括一些流通行业对4S店过于包容。现在有一个专门办法叫做《汽车品牌管理办法》,有了行业性指导条例,汽车只允许在4S店销售。因此,只要企业给4S店授权,它就没有太大顾忌,特别是在市场好的情况下。

      维修过程中以次充好,这种事情不能说每家都有,但是应该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能很多消费者都赶上过这种事儿,只不过自己不知道而已。即使4S店给消费者看了一些配件,消费者可能也并不清楚实际情况。此外,它有一些行为是合理合法的,比如,它以安全为由,不允许车主进维修车间看修车的过程。这种做法看似在保障消费者的权利,但是4S店维修车间毕竟不是手术室,车主应该是可以有自己的要求的。我认为好多行为都在打着保护消费者的名义,但实际上做了很多伤害消费者的事情。

      (实习记者 张嫣 整理)

      

    猜你喜欢

    无相关信息
  • 【易不易、难不难,只在中间颠倒颠】写给奔波在学
  • 为什么给员工涨薪后却有人辞职了
  •  一个人的成功非常关键的要素叫意志力
  • 那场大病改变了我:老板是企业的天花板   
  • 80%消费需求的产品失败了:市场调查结论要考虑缩小
  • 龙之媒书店的19年及二次创业失败:“我”局限了我
  • 越是在恐惧和焦虑弥漫时,越要心中有期望
  • 一线炮火,一把手要听得见;客户的呐喊,一把手要听
  • 主编推荐 ...
  • “保险服务乡村振兴论坛”在京举办

  • 持续打造健康家电,云米科技如何突出重围?

  • 开创历史新高 iQOO 8系列多平台全价位段销量和销售额双冠军...

  • 最新人物 ...
    滚动新闻 ...
    新闻排行 ...
  •   · 本站隶属于中國防偽碼查詢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 1766923 China anti-counterfeiting code inquiry Centre Limited 网站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1

      · CopyRight 2008-2017,Powered By http://www.95365.org Inc.All Rights Resered QQ:824336698 邮箱:fangweima@163.com 电话:4001153315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北京网络公安 国际联网备案 北京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365防伪网的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防伪码查询中心     京ICP备090147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