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南陕县支建矿业公司(以下简称:支建公司)的职工及家属,现反映自2005年以来,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能公司)大肆行骗,坑害我公司数亿元,致使支建公司债台高筑,面临倒闭,5000余名职工及家属生活深陷困苦之中。
惠能公司非法进驻 所谓股权子虚乌有
支建公司的前身是陕县支建煤矿,始建于1958年,为地方国有企业。2004年,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改制的指示精神,陕县政府(陕政文[2004]29号)批准支建煤矿改制为由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矿产企业。之后,支建煤矿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注册登记、内部职工募股、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产权移交等全部改制工作,全面实现了新老体质的交替,从而确立了公司为股份制民营企业的性质。
2005年6月,时任惠能公司董事长的刘国锁不知通过何种手段,使当地政府出台了一份“县长办公会议纪要”。通过该纪要,慧能公司在没有与支建公司的股东们作任何协商,广大职工毫不知情,也没有对支建公司的资产做任何评估的情况下,非法进入了支建公司。为变更支建公司的工商登记和更换法人代表,垄断企业经营大权,惠能公司进了支建公司后,临时注入1014.5万元,伪造支建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然后以“新增控股法人股东”的名义去工商部门进行了变更登记,更换了法人代表。
事实上,惠能公司自进了支建公司后,没有投资过一分钱,其临时注入的1014.5万元,不久便以借款名义非法抽逃,惠能公司在支建公司的所谓股权纯属子虚乌有。
惠能公司非法侵吞 支建公司面临倒闭
惠能公司自进了支建公司后,不仅没有投资一分钱,反而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地一味捞钱,高达3亿多元的资金被他们掠夺侵吞,致使支建公司债台高筑,面临倒闭。
1、非法掠夺侵吞1.7337亿元,其中:欠付支建公司煤款6288.12万元,借款3728.88万元,至今未还;侵吞支建公司与中铝合作开发铝石款3300万元;侵吞支建公司与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合作开发铝石款1020万元;三年中非法从支建公司获取红利2200万元;特别令人愤恨的是,惠能公司竟然还侵吞支建公司职工集资建房款800余万元。
2、2008年1月到10月期间,在天瑞集团入主惠能公司后,以支建公司名义、采矿权为其抵押担保,先后在上海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上海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郑州分行文化路支行、天瑞集团三门峡铝业公司借、贷款1.87亿元,至今未还,造成我公司采矿权被冻结。
3、经中介机构查明:三年中惠能及其下属公司先后从支建公司非法借款挪用资金64笔,共计5.10738亿元,至今还欠3728.88万元。
4、大量挪用煤矿安全整改资金,导致引发震惊全国的“7•29”事件,险些致69名矿工丧身井下。因为抢险救援,给支建公司造成了1500万元的外债(抢险物资、机械设备等费用),至今无力偿还。
5、破坏杨庄煤矿建设。杨庄煤矿是支建煤矿的接替矿井,2004年8月与义煤集团合作建设,前期已投资5000余万元。慧能公司进入后,不是想法设法促进项目建设,而是企图出卖矿产资源达到掠夺资金的目的,并最终导致合作破裂。项目建设停工至今已达四年,损失不可估量。
由于惠能公司的上述种种行为,支建公司经济崩溃,目前负债3.479亿元,工人近两年没发工资和生活费;因给慧能公司担保借、贷款,造成采矿证被几家法院冻结,企业面临倒闭。
转让股权阻力重重 支建公司前景渺茫
2010年,河南省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为给支建公司找出路,公司领导多次到省工信厅、义煤集团洽谈支建公司兼并重组的问题,又先后多次与冻结采矿证的法院、银行协商,希望可以将采矿权解冻,但终无结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们只得引进外部投资来改变企业命运,但因企业高额的债务等因素,大部分客商都退却了,最终金海投资公司同意投资支建公司。在征得所有股东同意后,支建公司决定转让股权,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和《特别约定书》,金海公司也在第一时间有效的安抚了职工。
本以为支建公司出现转机,但接下来出现了一连串的问题,使支建公司的兼并重组得不到丝毫进展。
1、陕县政府个别领导不知出于何种动机,竟然提出支建公司有惠能公司的股份。在受到反驳以后,居然又改口说支建煤矿为国有的无形资产。2004年1月26日,陕政文(2004)29号文件已经确立了支建公司为股份制民营企业的性质;2005年7月10日,由陕县财政局和支建公司签署的《河南省陕县支建煤矿产权转让协议》中清楚写着:陕县财政局受陕县县委、县政府委托,作为河南省陕县支建煤矿国有资产产权代表人愿意将其所持有的国有产权全部转让给支建公司,现如今怎么又提出国有的无形资产了呢?
2、陕县法院关于惠能公司的股权再审,从2009年11月至今,虽多次经审委会通过决议,但为何迟迟不出判决书?
3、惠能公司原董事长刘国锁,早已被网上通缉,但至今仍逍遥法外。只有抓捕刘国锁到案,才能揭开惠能公司危害社会的盖子,为什么一直抓不住,是抓不住还是不抓?
4、对于本属正常的股东变更过户手续,陕县工商局以需政府领导表态为由,不予办理,严重影响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致使金海公司近三个月来蒙受近千万元的损失,这是不是行政不作为?
当初,惠能公司凭着政府的一纸会议纪要,轻而易举地进入了支建公司,如今却把支建公司糟蹋的乱七八糟,面临倒闭。如此严重的后果,难道这和政府的行政干预无关?现在,支建公司好不容易有了转机,个别行政执法部门不去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抓紧时间争取采矿权解冻,使煤矿能够复工生产,反而在股权转让等事情上设置障碍,我们不禁要问其立场、观点、动机究竟是什么?
河南省实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是有时间限定的,支建公司的干部、职工心急如焚,如果9月底办不了兼并重组手续,煤矿就要被关闭,大家也将失去生活依靠。惠能公司在支建公司的代表人、总经理刘建忠曾证明:以支建公司名义、采矿权抵押为惠能公司借、贷款达1.87亿元,没有经过支建公司股东同意,完全是其个人一手操作造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主体贷款人破产之前,首先应由主体贷款人还债,惠能公司并未破产,债务应向惠能公司追讨,所以不应该对处于生产状态的支建公司实施冻结采矿权。因此我们再次恳请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充分重视我公司5000余名职工、家属的呼声,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给职工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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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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