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零七月十日,香港) 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商中聚电池有限公司(「中聚电池」,股票编号 00729)今日表示,稍早于七月一日接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内容有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聚雷天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聚香港」),被内地两间由钟馨稼全资拥有及/或控制的公司(「钟的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公司内部经查核后确信,钟的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提交的三份关键文件是被欺诈性修改及完全伪造。由于可能涉及伪造文件及意图诈骗等刑事犯罪,公司已经向相关的执法部门报案。
该等可疑文件是由提告的钟的公司所提供,声称拥有与中聚香港签订的一份《生产合同》、一份《确认函》及一份《补充合同》。
该等可疑文件伪造痕迹非常明显。经过详细反复查核,公司根本没有该等可疑文件的任何记录,但该等可疑文件的签字页,却与公司自身所持有的档案文件之签字页大致相同。另外,可疑文件之内容及页码之字体和格式均与签字页有明显分别。公司怀疑,有人是利用「移花接木」的手法伪造出该等可疑文件。从法律角度,该等可疑文件也是漏洞百出。其内容行文粗俗、口语化,不是出自律师手笔。其中所谓的《补充合同》更奇怪,竟然可以同时由中国及香港法律进行解释,也没有包括《补充合同》声称范围内之所有立约方之签字。
此外,这些可疑文件显示,公司的一名董事、两名见证人(包括香港一名执业律师,及公司一名职员),曾签署上列的「可疑文件」。然而,三份文件列名的当事人,七月五日已在律师面前宣誓,表明他们从未见过乃至签署过该等可疑文件。据此,公司有理由相信,该等可疑文件是被欺诈性修改及完全伪造。对此,公司决议公开严正声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一一零四月十四日钟先生仍任职公司董事期间,钟先生及其所拥有的公司未曾向集团董事局或所有管理层提及有关的『可疑文件』内容,集团董事局亦未曾讨论或者授权任何人签署有关的『可疑文件』。相关列名的公司董事、律师及职员均确定,他们从未签署过该等可疑文件。」此项严正态度,经内部讨论后,认为必须透过正式的法律途径追查真相,以保障公司及股东之利益。
公司辽源及天津之生产基地的扩产工程正在按计划进行,预计今年内达到总共约1.9 亿安培小时电池年产能力。另外,公司之销售网络及其客户群也不断壮大。公司在此确认,基于本新闻稿提及的原因及事实,该案件并未有亦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及发展,及集团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二日于香港高等法院对钟先生及其联系人提出之法律诉讼构成任何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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