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涉嫌抽逃资本
金通湾的数度变迁,实际上,与中城置地的圈地套现行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尤其是在一期开发销售中,可以说演绎得淋漓尽致。
2010年4月25日,一期项目开盘预售,1200多套商铺于10月售完,500套住宅于年底售毕,销售金额高达1.8亿元。半年之间,对外销售量达90%,俨然由产业开发变相为房地产开发。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得知,在一期34栋商住楼盘中,其中1栋未有预售证,2栋未有施工许可证。其中,一期D区住宅公摊面积多达38%,远高于7%-13%的标准,如果一套住宅合同约定面积105平方米和套内面积75.6平方米,按均价1700元/平方米来计算,每户多摊公摊16平方米,共计2.7万元。
更甚的是,中城置地预收代办“二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证件费用上千万元,拖延将近一年之久,涉嫌非法挪用。
在不惜违规开发而圈地套现的背后,中城置地的袖里乾坤隐现其中。
其中,大股东何冈青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何是安徽逸鹏房地产公司董事长。2009年12月,中城置地为完成金通湾年度土地报批任务,资金缺口达1044.8万元。为此,何冈青与股东龚、冯、王(王有勇)协商出资,前者投入1000万元投资额收购3个股东的股权,借贷关系转为股东关系,控股51%。
“绝对没有溢价。我当时是支付对价获得51%的股权。”7月10日,45岁的何冈青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一脸凝重。时代周报记者获悉,股东王的共同投资人、幕后股东陈志已于5月30日发起法律诉讼,2009年12月28日和2010年8月26日,在未征得陈同意的情况下,股东王与何私自签订了两份《股份转让协议》,私自向何转让股权共计37%。
然而,事情远比想象中来得复杂。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签署于2009年9月28日的《内部协议》显示,何、陈(冯的妻子)、王、龚,分别持股51%、18.13%、18.13%、12.74%,但按照利润分配,则分别为25.5%、25.678%、25.678%、18.044%,余下5.1%由何处理。
也就是说,完成收购行为的前提条件是何将利润分一半给其他股东。值得注意的是,约定的第5条款约定:该协议经4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但是,王没有签字,由此涉嫌隐瞒事实、恶意串通。
“我自己还有一个私心,在我们的真实投资中,龚的投资是由我跟冯借给他的,由始至终他一分钱也没投,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他投了。我们的投资跟他的投资都是数倍的关系,我的投入至少是他的5倍,何是20倍,我心里不愿意签这个字,所以拒绝签字。”王有勇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2010年1月5日,中城置地在工商局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在内部协议无法生效的情况下,何确权控股。
由此,大股东何开始玩转资本的袖里乾坤。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中城置地的2010年银行收据,呈现2010年6月份至2010年11月份,仅6个月时间,公司给何关联公司安庆逸鹏付款高达近20次,金额达到6050万元之多,至2011年2月春节前回款5300万元。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为了拨付工程款,自身难保的中城置地于1月份不得不外借高利贷,利息达300万元。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何冈青对时代周报记者却如此解释,“我朋友在安庆有月度、季度的拉储任务,三月底打出,四月底转回,这个情况是存在的。转给安庆逸鹏公司大部分肯定是为了拉储的,小部分也包括入股桐城农村合作银行。”
根据2010年6月29日中城置地工商登记的企业变更信息,中城置地注册资本4000万元,实收资本4000万元。但是,时代周报记者经过调查后却发现,真实情况却是大相径庭。
根据阮丽提供给时代周报的财务数据,2008年8月至2010年1月,合计实际投资1955万元。其中2010年7月份股东以担保抵押的方式抽逃资本金950.1万元,股东年终借支374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股东实际投资额为630.9万元。
如此以小博大,中城置地胜算几何,令人怀疑。诚然,中城置地3000亩的“蛇吞象”之举,也无异于悬在麻城政府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麻城政府骑虎难下
在规划数度变迁的面前,麻城政府已是骑虎难下。按照合同协议,金通湾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0年,年均开发300亩。
然而,时逾3年,中城置地仅仅开发了一期100亩,平整了二期80亩。
事实上,金通湾二期亦绝非坦途,尤其是麻城政府对一期早已心有余悸:商住项目建设先于市场建设,与麻城政府的产业初衷背道而驰。
“在2009年4月30日通过的规划中,在一个核心区是要做一个城市广场,相当于公共配套设施,但是二期中全部把它做成了花园洋房,这就改变了土地性质。”蒋红云表示。
龚征山补充,“二期不断变化,向规划局提交N次都通过不了。早期规划的4000个铺位到二期连1000个铺位都不到,这是很荒唐的。纯粹就是圈地,把房子建起来赶紧卖。多次进行微调,但是真正涉及销售整量和价格的核心并没有变。”
为此,麻城政府的态度已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时代周报记者拿到了一份会议时间为2010年11月27日的第6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简称纪要),市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金通湾开发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纪要》中已经委婉地指出,中城置地“要坚定目标不动摇、坚守合同不变通、坚守诚信不打折”,“就目标定位、主导产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实投资本、创造税收、市场面积所占比例、销售面积比例、市场运营和管理等达到共识,作出规定,形成合同补充”。
在长达3小时41分钟的会议中,以上词句难掩麻城市的领导对中城置地的强烈质疑。在麻城政府要求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时代周报记者也看到,“乙方(中城置地)对外销售的市场建设面积不得超过市场总经营建设面积的30%。其中核心区市场商铺必须以自有自营为主,B区(二期)必须完全自有自营。”
显而易见,围绕二期规划,麻城政府与中城置地意见相左。这就是为什么中城置地迟迟不签署补充协议的原因。相持之下,二期开发遥遥无期。
更甚的是,冯晖在会议上提出,“希望政府能够尽快对相关项目规划审批进行批复,对于我们报批的436亩土地开发能够尽快开展。”
进退之间,麻城政府的尴尬境况可想而知。
“物流商贸大市场,占地1000亩,规划建设面积105万平方米建成后,我们预计按照年营业额1万元/平方米,这是保守计算,也就是每个月800元/平方米的生意,年交易额将超过100亿元,将会带来数万人的就业和每年数亿元的税收。” 专题会议上,冯晖再抛高创收言论。
颇具讽刺的是,麻城政府期望中的“纳税大户”极可能堕落成“偷税大户”。
阮丽透露,截至2011年2月份,整个销售收入现金为近1.8亿元(未计无预售证的两栋楼盘的定金)。她表示,部分房款是从外面买的收据开出来的,没有用税务的销售不动产的发票,这部分应存在很大的漏洞。按综合税率13%算,偷税额度可能达到2300万-2600万元。
分管财务的股东王有勇更是向时代周报记者承认,财务经理桂成保和出纳谢婉珍将收入打入私人账户。据阮丽透露,涉资近4000万元。
麻城市地税局局长艾元学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正在调查当中,具体情况有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公布。
(time-week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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