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加强土地管理的重点工作。
土地管理
坚决防违法违规用地反弹
会议指出,当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难度加大,用地粗放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用地、侵害群众权益问题易发多发。会议要求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制定并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开展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完善土地收益基金制度,明确土地收益基金计提比例,专项用于耕地保护。
(二)严格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切实解决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未批先用问题。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抓紧清理整改高尔夫球场,严肃查处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
(三)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按照依法、严肃、有效的原则查处征地拆迁中的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修订,切实规范和完善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维护农民权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依法加快供地进度,保证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提前做好明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的储备和预安排。采取多种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进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由价格主导向双向定价、配建保障房等转变。
(五)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确保各部门各行业制定相关规划、开发利用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未成年人救助
建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
会议研究确定了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一要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更加积极主动地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
二要建立跨部门、跨警种、跨地区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尽最大努力发现、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
三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
四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五要进一步明确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责任。
六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救助保护制度。
《土地管理法》修改稿已报国务院
本报讯 (记者马力)昨天举行的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发布会上,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改稿已完成送审,上报国务院。修改的重点主要是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面,不仅要在财产上进行补偿,同时还要突出安置和保障,确实做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改善。
征收程序
将尊重农民参与权
对于社会关注的《土地管理法》修改,王守智介绍,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土部已经在着手开展工作。国土部的修改稿已经完成送审,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修改论证。
“修改的重点,主要是在集体土地征收这一块进行完善。”王守智说,完善主要是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规定,进一步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的机制。
“具体制度方面,重点是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相衔接的基础上,界定土地征收范围。同时,要完善征收土地的程序,更加体现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而且在征收程序上要完善矛盾的化解机制。”王守智说。
征收补偿
财产补偿+安置保障
征收补偿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问题。王守智表示,此次修改中,对征收土地补偿的方式也将进行完善和改革。“补偿将更加突出不仅要从财产上进行补偿,同时要兼顾到安置和保障,要确实做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改善,来进行补偿,并同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另外,农民房屋的征收,也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原则相协调。”
文件规范
明确区分“征用”“征收”
王守智表示,2004年在宪法修正时,明确了“征用”和“征收”的概念。但2004年之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把“征收”和“征用”分开,往往把“土地征收”叫“土地征用”。而实际上两者在法律上是有本质区别的。
他透露,近日国务院法制办、住建部、国土部联合开展了征地拆迁有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重点处理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相抵触、不一致的制度规定。
在正在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则将对征收和征用这两种情况,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
【释疑】
征用VS征收
王守智介绍,“征收”和“征用”的共同点是都为了公共利益,并都要依法给予补偿。
而两者的实质区别是:“征收”是改变所有权,如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或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后,房屋就不再是个人财产。而“征用”不改变所有权,征用之后要归还给所有权人,是国家短期使用。
“征收”一般指的是在城市发展、工业建设等为了公共利益等需要,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或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国家所有。
“征用”的适用范围一般是国家在紧急状态,将个人财产临时、短期征为国家使用。使用之后,要根据使用情况、以及对财产的损害程度,给予适当的补偿。
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土地强化管控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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