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博爱医院将“五保户”、“低保户”病人引诱入院,采取“虚挂床位”、“小病大医”等手段,虚开、多开治疗项目和治疗用药,两年内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民政救助资金16万余元。
经涪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博爱医院罚金10万元,判处博爱医院负责人薛友海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博爱医院市场部负责人马江华有期徒刑十个月。
医保金“肥肉”被盯上
2010年7月27日,涪陵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乡村医生张某串通博爱医院负责人薛友海、市场部职工马江华、医生秦某等,为谋取私利,虚构某“五保户”2008年12月9日至16日在博爱医院住院的事实,骗取医保金6000元。8月17日,薛友海被抓获。9月21日,涪陵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薛友海批准逮捕。
据了解,2007年5月、2009年3月,博爱医院先后被确定为涪陵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薛友海授意马江华等人,以给乡村医生和敬老院院长介绍费等手法,将“五保户”、“低保户”引诱入院,还给患者免费发放每天8元到1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费用。
几个曾到博爱医院看病的“五保户”、“低保户”病人反映,到博爱医院看病住院,医院包接包送,产生了多少费用他们不清楚,也没交或只交过小部分费用。
据查,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博爱医院共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民政救助资金16万余元,涉及“五保户”、“低保户”200余人。
四种方法套取医保金
薛友海向办案检察官交代,他们诈骗医保金主要有四种方法:一是虚挂床位;二是对“五保户”、“低保户”病人住院时进行“辅助检查”,为医生操作“小病大医”虚开复合病种打基础;三是“小病大医”;四是在医药公司开两张进货收据,提高药品价格。
“虚挂床位”的具体操作手法是:医护人员拿着借来的医保卡,在住院记录上虚列几种疾病,按医保制度规定开出处方,当成真的病人住院、开药、检查等,最后上报给医保中心。医保中心根据住院手续及药品清单进行报销。
涪陵社保局职工罗某称,自己身体一直很好,近年没有因病住院过。但是,“博爱医院病历档案反映我在2008年12月住院治疗13天,这个档案应是医院伪造的。还有住院治疗费8968元和报账后的6114元,以及自费额2854元,对于我来说都是虚假的,我也没给博爱医院缴纳过2854元钱。”经警方查明,原来罗某在博爱医院工作的姐姐,从弟媳处借过罗某的医保卡使用。
“小病大医”是由医生开两张处方:一张是开给病人价格低的实际用药处方,即“小处方”;另一张是上报医保中心报账而虚开、多开、价格高的用药处方,即“大处方”。“大处方”与患者“小处方”的价格差额,就是医院的利润。医生在开“大处方”时要标注记号,以便于药房工作人员将相关药品和治疗项目上传到医保报销网络,用于骗取医保和民政救助资金。薛友海听到风声后,曾令人将部分“大处方”烧掉,企图毁灭证据。
医保金监管亟待加强
据了解,当前常见的医保诈骗违法犯罪有三种:一是医疗服务机构诈骗。有的医院采取虚开医药费、虚假记账、“挂名”住院、改病历、换药名、编处方、在单据上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法“捞钱”,为未参保人员报销。二是参保机构诈骗。一些参保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瞒报缴费工资基数。三是参保者诈骗。参保者通过非法渠道开具或伪造虚假住院票据、住院病历,通过报销程序套取医保金。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目前的监管主要通过对诊疗结束的病史进行审核,以判断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合理。这种事后检查,不能及时发现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等违规行为。因此,医疗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个医院参保人员就医过程的监督,严把病人资格审查和保障关。同时,广大参保人员不能随便将自己的身份证、医保卡随意借与他人,防止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口本报通讯员 张绍忠 苏 勇
记 者 沈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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