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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湖地产旗下项目深陷质量门 业主论坛晒七大违规

  • 责任编辑: 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11-09-28 11: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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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湖大方居业主再次在论坛和微博上发帖,称该小区围栏墙基出现裂痕

      

      8月大雨过后,楼体底部出现巨大裂缝

      继8月北京最大保障房龙湖大方居出现楼体底部与地面间开裂、围墙倒塌、地下室雨后积水等问题后,仅一个月,龙湖大方居业主再次在论坛和微博上发帖,称该小区围栏墙基出现裂痕。

      龙湖大方居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半壁店,由上市公司“龙湖地产”旗下北京龙湖中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开发。今年9月5日,本报以《龙湖大方居保障房深陷“质量门”》为题报道了该保障房存在墙体与地面间开裂、围墙倒塌、地下室雨后积水等问题,文章发表后,引起业界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同时,报道引发龙湖方面的“强烈反应”,称本报报道“严重失实”。9月14日,再次接到多名业主对龙湖大方居质量问题的反映后,《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再次走进该保障房小区。

      现场:“旧伤”刚愈,又添“新伤”

      9月14日午后,《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在龙湖大方居看到,在该小区的北门,上次因下雨而坍塌的围墙铁栏经过修筑后,已经重新“上岗”,而南门的围墙又有了新情况。

      在龙湖大方居南门东侧不远处,记者找到被业主用微博曝光的出现裂痕的围栏墙基,两名工人正在紧张地修复。记者看到,在铁围栏的底部,接近两块砖高的空洞十分显眼。铁围栏上贴着“此处危险”的提示,路过的行人看到此番情景,纷纷摇头。

      “墙体相当粗糙!”在一位业主的带领下,本报记者分别走进了332、333、335号楼。记者所到之处,所见的单元楼门前,几乎都有一处可以看见承重墙的坑洞。坑洞四周是完全裸露在视线中的泡沫板。

      这种泡沫板就是外墙的保温层,坑洞的深度就是保温层的厚度,大约10厘米。此厚度与本报9月5日报道中所表述的厚度没有差别。每栋楼的地下室都是贯通相连,仍可见大量积水,深处可没过脚面,而墙壁上,30多厘米高的湿迹仍依稀可见。

      “你们和北京其他媒体曝光的332号楼墙体底部出现开裂的质量问题,目前已整修完毕。”大方居一位业主告诉本报记者。但在335号楼一门的楼道门旁边,记者又发现了外墙体附属部分出现裂痕,宽度差不多一个小手指宽。

      龙湖:不承认有质量问题

      9月12日,龙湖发言人在《香港经济日报》做出公开回应,不承认“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同时莫须有地称本报“早前通过私人关系,令新华网转载相关故事,并一度以该文为要挟,要求龙湖在该报落广告,惟遭龙湖拒绝”。

      9月15日,本报就以上言论发表声明(详见A05版),强烈要求龙湖公司道歉,并已委托相关律师处理法律事宜。

      业主:在论坛晒龙湖七大违规

      龙湖大方居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报道刊发后,网名为sotosogo的龙湖大方居业主9月15日在搜狐焦点论坛发帖,就自己亲身经历“晒”龙湖七大违规,包括私自更改图纸规划,以前的模型或图纸在大方居没有锅炉房,在将近完工时建起两个大烟管等。

      网友zhugelin在论坛上说,龙湖当时把工程承包给中国建筑、江苏中兴、苏中建设、欣京洲等多家公司,虽然为了加快建设速度,但质量参差不齐。现在出现的质量问题,就是最好的证据。

      网名为“钝耿”的业主表示,需要的话本人可以出庭揭露龙湖在大方居项目上的质量问题。

      上述网友反映的类似问题,本报在8月23日发给龙湖的采访函中均有涉及,但在龙湖8月29日、30日给本报的电子邮件回复中,未有提及。截至本报发稿,龙湖仍没有就采访函中提出的问题做出全面的解释。

      专家:保障房存在质量通病根源在于造价低

      2011年6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今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质量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应将保障房质量纳入地方任务考核当中。记者了解到,“这些问题”是指在此前各地方住建厅和住建部组织的抽查活动当中发现的建筑材料弄虚作假、钢筋达不到要求和水泥标号不够等。目前,住建部已联合其他部委对地方保障房进行检查。

      本报记者就保障房质量监管等问题连线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监李伟。李伟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由于造价低,很多监理公司接下业务后,没有派人到现场,或是没有派专人去现场做监理。目前很多商品房建筑工地的监理人员也都是一人盯几个工地,而保障房项目,由于造价低和缺乏甲方的监督,监理人员更加不负责任。

      李伟表示,诸如“瘦钢筋”、“没监理”和“低标号”等问题还是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很多情况下,楼房建好了,才发现一些问题,最终不得不拆除已经建好的房子。

      附声明全文:

      关于《龙湖大方居深陷“质量门”》一文的声明

      今年9月5日,本报刊出了《龙湖大方居深陷“质量门”》一文,详细报道了北京龙湖大方居保障房部分楼房出现墙体与地面间开裂、围墙倒塌、地下室雨后积水一事。

      9月12日,《香港经济日报》刊载《龙湖:京项目不涉安全问题》一文。文章说:“龙湖发言人回应,撰写该负面新闻的报馆(指《民主与法制时报》),早前通过私人关系,令新华网转载相关故事,并一度以该文为要挟,要求龙湖在该报落广告,惟遭龙湖拒绝”。随即,内地众多网站转载该报道,对本报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澄清事实,消除龙湖公司发言人在境外媒体对本报的恶意诋毁,特声明如下:

      一、龙湖大方居一文为本报记者独立采写稿件,本报从未通过私人关系令新华网转载龙湖大方居一文。

      二、本文的形成完全符合新闻采访程序,本报从未涉及和龙湖之间的广告事宜,更未有以该文为要挟,要求龙湖在本报刊登广告。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关系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本报本着客观、真实、公正的立场进行报道,意在落实中央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和精神,促进行业发展,维护广大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

      四、关于交付日期和其他相关问题,有北京市住建委文件可以

      民主与法制时报证明,不存在任何失实。本报的报道内容,均有数据、照片、文字、录音和其他详实的资料作为物证。

      作为一份负责任的报纸,我们对龙湖发言人和《香港经济日报》的有关说法持反对意见。由于龙湖发言人有关言论已严重损害到本报的名誉,本报强烈要求龙湖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本报的声誉。为此,本报已经委托常年法律顾问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李肖霖律师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特此声明!

      民主与法制时报编辑部

      相关链接:

      保障房质量如何能够保障

      最近一例是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最大拆迁安置小区龙安商贸小区。媒体报道,自去年底以来,50多户居民的房屋陆续出现承重梁、屋面、外墙裂缝和渗水等现象,部分住户甚至出现楼板踩穿、房屋沉降等严重现象。安居房变成“闹心房”,不少人有家难宿,顶着酷暑借住在外。

      这绝不是个例。此前,全国各地不少保障房出现了质量问题。比如北京的“明悦湾”保障房项目,2010年出现多栋“楼歪歪”,最终不得不拆除重建;广西廉租房工程被曝光使用“瘦身钢筋”;包头最大的棚户区“民馨家园”改造项目,今年初也出现了500多套墙皮起砂脱落现象。

      今年有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这既是经济任务,又是政治任务。按照要求,各地必须在11月末以前全部开工,其中,主体结构完工的要占1/3以上,确保年内基本建成400万套以上。而“十二五”期间,全国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对改善民生,化解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诸多矛盾,显然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地迅速开工,颇有“大干快上”的意味,此时,保障房质量问题尤其值得高度关注。

      造成保障房质量差的原因之一,在于低成本建设中的“跑冒滴漏”。此前的一份数据显示,2011年准备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按照每套住房60平方米的面积计算的,住建部计算总投入需要1.3万亿元,折合每平方米的成本仅为2166元。而这样的成本,包含了税费、土地成本和资金成本等。低成本投入,让不少参与企业仅能获得微薄利润,容易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有业内人士就直言,保障房建设利润偏低,企业缺乏建设的积极性,容易出现预算不足、投入过低情况。此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的检查情况显示,部分保障性住房质量情况堪忧,其中,建筑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成为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广西曾出现“瘦身钢筋”的问题。

      另一个原因是,短时间内要求完成任务,这容易造成赶工期、求速度的结果。保障房建设任务繁重,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不少项目不排除匆忙上马的可能,甚至有业内人士说“边开工边办手续”。在这样的情况下,工程管理制度缺乏、监理人员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带来的结果就是,只顾眼前、不及长远,只重速度、不顾质量。

      保障房关系房地产调控全局,其质量问题牵涉面极广,在这个问题上如果有丝毫懈怠,受损的不仅仅是群众生命财产,更是各级政府的形象。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特别强调,所谓质量,就是从设计、施工、监理到验收都要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要确保每根钢筋的使用、每块混凝土的浇注、每个门窗的安装都要达到安全要求。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河北省石家庄考察时也指出,各地都要尽快制定落实保障房质量监管办法,在设计、建材、施工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面对各地仍然不断曝光的质量堪忧问题,当务之急是如何从根子上解决。从目前各有关部门的行动看,一是出台了系列法规;二是纳入地方考核,建立约谈制度。如在地方政府层面,长春市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对保障房质量控制链条上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逐一提出约束性要求;湖北省与安徽省也各自出台了保障房质量管理办法及建设导则。国家相关部委层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纳入地方任务考核,并将对发生质量问题的市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这些规定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其关键在于人,而实际上,除了上述“软约束”外,更应通过立法建立“硬约束”,以此来保障保障房质量。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曾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通过立法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为保障房保驾护航。可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才能对相关责任人真正有制度约束。

      刚刚发生不久的动车追尾事故,已经触动了国人脆弱的神经,其背后暴露的积弊之多,令人动容。其中,高速飞奔的发展步伐,在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也埋下了深深的隐患。对于质量问题频频的保障房,这何尝不是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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