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或藏业绩地雷 陈年纠纷恐致信任危机
和讯股票消息 近日有知情人向和讯网爆料,称庞大集团在上市之前发生的销售“禁卖车”而引发的消费者上访退车索赔案时至今日仍未得到处理。和讯网经过与爆料人沟通,发现在这起多年悬而未决的纠纷背后,埋着一颗或将影响上市公司庞大集团业绩的地雷。
今年5月份庞大集团爆出其上市之前销售“禁卖车”而引发消费者上访退车索赔案引发关注。而时至10月份,和讯网了解到,这几起持续了多年的案件纠纷仍未得到解决。案件的关键点集中在索赔金额,而矛盾点却发生在庞大集团的态度上。
而在这一拖再拖的看似普通的陈年案件,会对作为上市公司的庞大集团在资本市场上有何不利影响呢。
质疑一:若引发退车潮 或面临索赔压力影响业绩
“我们2009年那一阵买了国二车的人至少有200台” 来自赤峰的车主吴培全表示。而另一消费者山东车主孔祥华处获取的机动车连销售统一开票日期是在2010年10月22日,销货单位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分公司。在孔祥华购买的这辆中集牌自卸汽车的合格证中,排放标准国二标准,并且车辆的制造日期为2010年5月19日。可见庞大集团违规售卖国二车时间段长达2年之久。甚至有消息人士透露,前后庞大汽车售出近万辆国二车。
国二车购买者朱凤良的扣车单据
而这些交易发生在庞大集团上市之前,而如今已经上市的庞大集团仍旧未解决这遗留下来的隐患。而拖延时间,并非是一个好的决策,因为时间越拖延,不能上牌的受害者会越多,而信息的交流或将形成退车潮。参考纠纷的退款大概在20多万到30万多之间,而若一旦引发退车潮,对于上市公司来讲,庞大的基数使得公司所要面临的赔偿压力将会更大。截止发稿和讯网暂时未能得到庞大集团违规销售的国二车辆的具体数据,因此对于可能存在的对庞大集团的业绩炸弹的风险,只能做谨慎推断。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在接受和讯网采访时说:内蒙古田春禄、吴培全、肖春7个与庞大汽贸公司这场纠纷影响比较大,从国家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到内蒙古自治区都过问了这个事件。”而购买者田春禄也表示“一定要讨回公道,不然欠了太多债,没法还了”。
和讯网致电庞大集团董秘王寅,询问公司对于处理这项陈年纠纷是否有明确的解决方案时,他表示:公司目前的态度是依照法律判决实施,同时也考虑消费者的意愿。
因此,在各方的关注下,已浮出水面的陈年纠纷案一定会得到解决。但对于这上市之前的遗留案件是否会对庞大集团在A股市场的表现造成影响,投资者仍应有理性谨慎的考量。
质疑二:遭遇信任危机 资本市场和消费市场双重压力
此次纠纷,还涉及到欺诈消费者的问题。在纠纷协商过程中,田春禄等人拿到了一份购买车辆时的签约的补充协议。
该协议第二款明确写明“甲方(即“庞大集团”)已明确告知乙方(即“购车一方”)所购买的汽车为欧二排放标准,而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2008年6月30日以后殴二排放标准的汽车不能再上牌照,乙方明知上述事实仍然要求购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事由不履行2009年3月26日甲乙丙各方签订的《分期付款买卖汽车合同》相关义务”。
国二车购买者吴培全车辆照片
而田春禄说“提车当天庞大汽贸拿出一些空白合同让我签字按手印,我当时要求汽贸应该把空白合同填好,然后我在签字按手印,但汽贸工作人员说:“他们当天还要回通辽公司,如果一页页的填已经来不及了,我签上字按完手印后,他们拿回去填空白部分,而且要去好多部门,不是所有的内容都是他们能填的。”并且田春禄等人也坚持认定庞大集团对国二车辆不能上牌照一事只字未提。
在面对信息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庞大汽贸并未把风险点明,而相反为了倾销库存,甚至可能引导消费者走向误区。打假委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在接受和讯网采访时说:“对于这些用户上路运营的车辆,我们认为既然国家有明文规定和法律法规,就应该严格的执行。而不能够为了利益最大化采用一些不合法或者隐瞒消费者的行为,购买自卸车辆的这些用户,文化水平不高,什么是国二车辆国三车辆他们专业知识和话语权根本就不对等,后续发生扣车 罚款 不能上路才知道。对于这个投诉案例,我们消费者维权组织希望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能够尽快妥善的解决,减少矛盾的升级,另外也希望庞大汽贸能够从这些投诉案例中找到自己管理的漏洞,加以约束加以管理,切实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事经由媒体曝光后,时隔5月仍未得到解决。或可质疑庞大集团在处理消费者权益的态度上有一定怠慢。
车主田春禄表达了折腾而无望的维权历程,最接近案件终结的一次是在2011年5月份,当时庞大方面同意支付31万作为车辆退款,来结束这场纷争。然而“半天之后,他们又说不给了,爱怎么地怎么地” 。电话里的田春禄语气非常抑郁。
此后,多次协商,庞大集团“就是一直拖,也不给回答”。9月底,他们进行了又一次的协商,这一次,在一直介入此案的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以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协调下,田春琭等人提出以27万元退车款的和解方案,“退一步,就想早点解决,拖太久了”。但是前来负责此事的庞大集团业务部主任却又表示:赔多少无法做主,得回去协商。
而资本市场上,庞大集团上市之初就争议不断,A股市场的表现可以用惨淡来形容,首日开盘破发,并一路下挫,上市首日的38.6元,竟然成了其目前为止的历史最高价。45元的发行价似乎遥遥不可及。
在车市寒冬里,二级市场表现颓靡的庞大集团是否会遭遇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双重信任危机,风险或需考量。
案件梳理
部分维权国二车购买者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文件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轻型车必须符合标准中规定的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要求,并停止对仅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污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轻型车(下称国二车辆)的型式核准。且环保局给出过渡期:2008年6月30日前的一年过渡期内合理安排制造、进口计划,确保2008年6月30日前停止制造、进口该类车。
2007年12月28日,国家环保局下发文件《关于柴油汽车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意见的复函》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和销售国二车辆。且汽车集团公司应立即冻结所属汽车经销商(含销售公司)只符合国二标准的库存车数量,并在2008年1月5日前书面报送国家环保局。经核准后,库存车方可销售至2008年6月30日。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市不在此范围。
2009年左右,田春琭等多名消费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庞大集团地方分公司购买了国二车辆,用于上路运输业务。而此时离环保总局下达的禁止售卖国二车辆的最后期限已经超过大半年之久。
2010年3月左右,田春琭等人车辆被交警大队扣押,并被通知该车辆不符合相关标准,禁止上牌。从此车辆无法上路运营,一直停在停车场,随后不久,田春琭等人已无法负担剩余车辆贷款。
2010年12月-2011年5月,庞大集团起诉田春琭等多名无力还款的消费者,要求其偿还全部车款及违约金。并将车辆扣押。
2011年5月,庞大集团本已同意支付31万元,作为退车款。但无故又反悔失效,和解并未达成。
2011年9月,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与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的协调下,田春琭等消费者提出以27万元退车款作为和解方案,但庞大方面以“需要协商”为由,并未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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