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地产)在延安开发的“东方世纪广场” (也叫 “一号公馆” ), 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成为当地置业投资热点。近日有部分“东方世纪广场”商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这么有实力的开发商,竟然“一女三嫁”,使几方当事人很受伤。
一号公馆“一女三嫁”
2009年4月,延安的刘先生在“东方世纪广场”,以每平方米22310元的高价,买了一块30.73㎡的商铺。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把商埔卖给零散业主,这可算是“东方世纪广场”第一次出嫁。
时间不长,玉龙地产让刘先生签一份《补充协议》,称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万家)进驻“东方世纪广场”,可能提前到2010年5月开业入驻,他们已将商铺整体租给华润万家,业主前5年每年按8%返还红利。可是,刘先生一直等到今年春节,也没盼到华润万家装修开业。
今年4月,刘先生再次前去询问,得知玉龙地产在没有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又将“东方世纪广场”商铺以近4个亿价格卖给上市公司西安民生。
业主霍先生称,如果说“东方世纪广场”和华润万家合作算是第二次出嫁的话,这次把房子卖给西安民生就是第三次出嫁。玉龙地产这种“一女三嫁,一房二卖”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们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一房二卖最高罚3万元
记者在延安采访时,见到玉龙地产董事长赵玉科,他告诉记者:当初卖房时,不懂国家政策,因此犯了错误。和华润万家超市签订过《房屋预租协议书》,但华润万家迟迟不进场,我们只好和西安民生谈卖房事宜。
而延安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孟科长说:“这是明显的一房二卖行为!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最高处3万元以下罚款。不过,对于销售数亿元的房地产企业,3万元罚款真的难以警示。因此,我们还将在全市通报,并停办该公司在市房管局的相关业务,同时报请陕西省住建厅记录该企业的不良行为。至于最终如何处理,还要等局里开会研究决定。”
玉龙地产这一行为,也对西安民生和华润万家造成麻烦。目前,华润万家正就此事与陕西玉龙地产进行诉讼、仲裁或协商。由于此次购买“东方世纪广场”是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募集资金,西安民生也在密切关注纠纷的进展情况,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事态将如何发展,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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