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京东商城[微博]上购买的拉杆箱破损,而其无法再提供相同产品,香港男子把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8月29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2013年5月8日,居住在东莞市常平镇的香港籍男子陈先生在京东商城购买了1个拉杆箱等物品,该拉杆箱价值约300元。收货时,陈先生发现拉杆箱没有外包装且产品已破损,即拍下照片向京东商城反映,并要求重新交付有关合乎质量的产品。京东商城客服表示,该款式的拉杆箱已经断货,无法交付产品,但可全额退款,随后退回了购买拉杆箱所用的价值292元礼品卡,余下9元需陈先生提交退款申请后再退回。
陈先生认为,即使京东商城现在全额退款,其也无法再次以同样价格购买相同物品,遂把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京东”)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坚持要求其立即履行买卖合同,交付相同产品,同时承担因本案产生的公证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971.8元。
8月29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法庭上,京东方面表示,因陈先生是在京东商城举行清仓特惠活动的时候购买的拉杆箱,该产品优惠力度很大,数量少,在陈先生拒收后就没有该货物的同类存货,因此无法再给其发货,如果陈先生还需要该货物,则需要重新提订单。
京东方面称,案涉产品是由安迈特提箱(东莞)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京东只是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网络交易服务,案涉产品也已经停产并且没有库存了,因此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陈先生拒收行为也已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其应当申请退款。
对此,陈先生表示,因为京东发过来的货物有问题,才拒收,其并没有同意解除合同。其表示在网上还能看到有案涉的商品在销售,故本案的合同能够继续履行。
庭审辩论后,法官对本案进行调解。京东商城表示愿意向陈先生退回货款,同时愿意再提供不同颜色的同款产品,但陈先生仍予以拒绝。陈先生表示,若京东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则应以该款拉杆箱的市场销售价格918元予以赔偿,其才能在其他网站上重新购买相同产品。
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陈先生为了打官司维权,光是公证费856元就已远远超出了其购买拉杆箱的价格。被问及为何坚决不同意京东作出的让步、如此“大费周章”打官司维权是否得不偿失时,陈先生表示,自己明白打官司最终可能“亏本”,但其告京东的出发点并不是为了钱。京东作为中国的大型网上商城,如此运营方式对大众是不公平的,消费者购物也缺乏保障。其希望可以通过本案给予京东警醒,让其改善运营方式,保障消费者权益。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钟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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