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世同堂餐厅竟收500元包间费
市民丁先生在四世同堂广安门店用餐付款后,发现明细单中有一项500元的“包间费”。丁先生认为新消法规定不允许收取包间费,餐厅在乱收费。昨天,四世同堂餐厅的工作人员称,只有设备、装修高档的商务包间才收取费用,普通包间并不收费。
包间费占餐费三分之一
“结完账,发现明细单上有一项500元的包间费。全家的用餐费是1633元,包间费竟然占了餐费的三分之一。”丁先生说,刷卡买单时,看到餐厅打印出来明细单款上的款项感到很诧异。家里人告诉他,预订包间的时候餐厅已经告知有500元的包间费。“那我也觉得不合理,既然新消法已经规定不允许收取包间费,难道只是因为餐厅提前告诉消费者,就可以收费了吗?”丁先生对此感到不理解。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来到四世同堂广安门店,以顾客的身份向工作人员表示订包间,工作人员询问了记者用餐时间和用餐人数后,进行了登记安排,并没有提包间费的事宜。正当记者打算询问是否收取包间费时,一位女士正好来到前台准备预订包间,餐厅工作人员表示。“普通包间最多只能容纳10到12人,您的就餐人数为20人,只能订我们的商务包间,包间费是500元。”原来,餐厅分普通包间和商务包间两种,商务包间收取包间费。
工作人员称,尽管商务包间收费,但生意火爆,每逢节假日都要至少提前半个月预订。该包间可容纳20人左右,面积大,装修也相对豪华一些。当记者提到有关禁止收包间费的规定时,对方称:“普通包间是免费的,但我们每家门店都会设有2-3个商务包间,费用各店自定。”记者随后致电四世同堂魏公村店,被告知该店的商务包间也收取包间费,费用为300元。
新消法明令禁收包间费
市消费者协会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有些商家认为,包间的装修、服务成本远高于大厅,而且已经事先告知消费者,就认为收取包间费合理。但根据“新消法”的规定,这种告知是无效的。“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收取“包间费”等行为违反了新消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利拒绝支付相应的费用,并可向消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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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郭丹 线索: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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