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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汉中和谐家园业主:谁动了我的网络选择权?

  • 责任编辑: 2011-04-27 15:02:44
  •   【中经联播讯 记者张浩发自陕西汉中】近日,汉中市和谐家园小区部分业主为家中不能安装有线电视而纠结。据了解,该小区已与电信签订合同,只能安装中国电信的IP网络电视。这令许多业主很无奈,记者调查后发现,业主遭遇“仅此一家,别无选择”的尴尬处境,选择何种网络收看电视,到底是谁说了算?

      业主反映 不能安装广电网络的有线电视

      小区某业主介绍,近日打算为家中安装有线电视线路。拨打汉中广电网络客服电话咨询时,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物业不准有线电视安装人员进入,不能为其办理有线电视业务。

      有一家住户,家里有小孩连动画片都看不了,只好看VCD。提起小区的电视,业主们都很气愤,“开发商有什么权利指定网络运营商,这么轻易就剥夺我们的选择权,这不是强制消费吗?”

      和谐家园小区属于汉中市政府规划的经济适用房,本是政府为普通老百姓修建的,是个惠民项目,可是如今他们连选择看电视的权利都没有。电信费用是比较高的,业主们称消费不起。该小区上千户的业主都想安装有线电视线路却没有选择,只能安装电信的IPTV。

      带着疑问,业主们找到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让他们自己去找广电网络。按说谁的家谁做主,可现在连家中安装网络这种这小事,为何都做不了主呢?

      物业说法 开发商与运营商签有协议

      看有线电视,拉电信宽带,本就是不冲突的事,为何让业主如此纠结?

      物业也无奈?据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之前开发商已经和某网络运营商签订了协议,因此在建房时,开发商只选择了这一家网络运营商的管线预埋,导致如今业主们想要选择其他网络运营商,被告知线路进不了。

      电信宽带市场价格差异为何这么大?电信工作人员表示是因为电信网络覆盖率高,前期网络铺设的成本大。同时,电信的IP网络电视质量也明显优于其他家,清晰,频道多,一份价钱一分货。

      据了解,有的运营商会给房产开发商缴纳通信管道建设入场费或提供其他便利好处,以换取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一纸排他性协议。他们拿到了这张协议,就意味着小区内的数百甚至上千业主的宽带业务将归为己有,不管小区业主是否愿意接受,选择是唯一的。

      律师说法 开发商无权与运营商签订协议

      汉中嘉盟律师事务所姚树全律师表示,和谐家园小区的开发商侵犯了业主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未经过业主同意,不能代替业主选择消费项目。根据相关法规,开发商未经业主委托,无权代替业主单方面与电信运营商签订协议,此协议实属无效。对于不愿意接受此项协议的业主,如果提起诉讼,开发商和运营商将同时成为被告。

      汉台区消协秘书长杨小文表示,业主作为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某项消费的权利,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单方面与网络运营商签订条款是不允许的。

      汉中电信IP网络电视业务属违规发展

      根据规定,开办IP网络电视业务,需要四证齐全:包括《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证》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其中《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目前全国共有七家公司获得此牌照。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建设部联合文件上写明“未经广播电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前端传输。”电信不得对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的地区,违规将依法予以查处,限期停止违规开展的IP电视业务。 经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批通过的三网融合首批试点城市包括: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绵阳市。另外,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也一并进入。陕西并未入围。

      而在2010年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81号文件上明确写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广播电视部门严格执行‘以有线覆盖为主,无线覆盖为辅,卫星覆盖补点’的工作方针。所以汉中电信并没有发展IP网络电视的权利。

      据业内人士介绍,业主被告知只能选择开发商指定运营商是利益在作祟,开发商在选择小区配套时,成本等诸多因素往往是其重点考虑的,所以开发商大都会选择成本较低的运营商进驻小区。而运营商为了进入小区,换来小区通信、网络业务的独家经营权,便与开发商之间实现利润分成,最终达成互赢。

      编辑: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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