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本报网站收到市民张小姐的留言,称其与朋友在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德香苑北京烤鸭店用餐,点了一只价值98元的烤鸭,可店家仅仅提供了烤鸭的片皮,烤鸭的其它部位均“不翼而飞”。在她们多次与店方交涉后,服务员才很不情愿地将烤鸭剩余部分拿出。近日,本报记者介入调查。
烤鸭就是一盘鸭皮
24日,法制今报记者联系到了留言者张小姐。据她介绍,4月23日,她和朋友一起到位于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3楼的德香苑烤鸭店里吃烤鸭。当时,她们点了一只98元钱的烤鸭。可是当菜上齐时,她们傻了眼,原来98元钱的烤鸭就是一盘鸭皮。在她们的追问下,服务员很不耐烦地回答到:“剩下的鸭子都煮到你们点的火锅里了。”但她们发现,火锅内所谓的鸭肉仅仅是几小块碎骨。
在他们要求服务员进一步解释时,一名没有表露身份的男子走过来,宣称烤鸭的剩余骨架多数已经煮下火锅了,如果她们需要剩余的小部分骨架,店里可以另外提供。当她们快用完餐时,服务员将鸭子的剩余部分送上了桌,她们惊奇地发现,所谓的小部分骨架,其实几乎相当于一只完整的烤鸭,只是身上没有皮而已。
这是行业“潜规则”?
随后,记者来到德香苑北京烤鸭店。面对记者的疑问,该店一名工作人员声称,他们在上菜时都会询问顾客是否需要剩余的鸭骨架,只有顾客表示不需要时,他们才会另行处理。
然而,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刚刚用完餐的顾客,他们均表示服务员并没有告知可以提供烤鸭剩余的部分。一位客人表示:“他要是说了,我们肯定会要啊。买头鸭子,总不会只有皮没有肉吧!”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鸭店里带肉的鸭骨架被“私吞”是常有的事情,顾客不问,根本就到不了顾客“嘴里”。餐馆经营者或将带肉的鸭骨架拿来熬制成火锅汤底,更有甚者进行二次销售,从而“一鸭两卖”。所以顾客往往发现,购买的烤鸭,往往多是被薄薄地削掉一层烤鸭皮,剩余的鸭肉就再也“无法”从骨头上削下了。
属侵权行为
记者就上述情况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接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用餐时购买的烤鸭应该包括鸭肉和鸭骨架,鸭店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对鸭子的剩余部分进行处置是一种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店家应该停止这种侵权行为。
(法制今报记者叶翔)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叶翔 编辑: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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