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二医院医患之争:是谁夺去她的生命
记者 高文 雅安报道
◆谈及输液费、医疗费、护理费等诸多费用,病人及伤患者家属的第一反应普遍是“贵”。
◆当伤患者在某医院进行医疗“意外”死亡,院方又会用诸多理由和借口来搪塞死者家属,或索性将死者家属推向医疗事故鉴定。
◆据记者了解,往往通过医院所在当地医学会所属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所得到结果,医院80%皆不属医疗事故,而死者的死因归结到死者自身的体质原因。
自责,救赎
2011年4月21日,成洪珍逝世一周年忌日那天,深埋儿女们心里一年多的不悦和疑惑如火山一样喷发了。
成洪珍并不知道,因为她的死,儿女们一直都在埋怨自己的三儿子刘安。
2009年,一直在高原工作的刘安,应父母希望,加之身体原因,于开始就离开了工作多年高原,回到雅安陪父母居住。
因兄弟姐妹都外地工作,只有刘安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生活起居、身体健康问题,便成了刘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刘安从高原回到雅安父母身边后,一直细心的照料着双亲。
2010年4月21日中午11点40分,成洪珍突然腹泻,便入住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可让刘安始料未及的是成洪珍当天下午17点43分却死在了医院的“过道病床”上。
院方事后出具了一份“死亡通知”,而面对院方的这份“死亡通知”和病例材料,亲人的逝去,远远让亲人们伤心悲痛。
“死亡通知”上清晰得写着的“致死姓心律失常,猝死;腹泻待诊”十三字,也并没有吸引成洪珍家人更多的目光。
直到办完成洪珍的身后事,刘安的大哥才带走了一份“死亡通知”和病例材料,而正是带走的这份材料,才让成洪珍一年后的忌日充斥着这样一种不悦的气息。家人都责怪刘安没有照顾好成洪珍,没有选择一家好点的医院。
年忌完后的数日,刘安一直生活在“自责”和家人“埋怨”中,无意间看到媒体对因输液导致严重后果的一些报道,再回忆母亲当时的就医经过后,刘安便开始一遍遍仔细翻看院方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这样的翻看,让刘安开始坚信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在为母亲治疗的确存在诸多不当,医院必然对母亲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医疗责任。
慢慢的,刘安开始登录论坛,发贴质疑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治成洪珍过程中的种种不当。
看到贴子,记者对成洪珍之死产生了一系列,便和刘安取得了联系。
2011年6月8日,刘安在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对面的尚品茶楼向记者道出了成洪珍入院到死亡的全过程。
入院,检查
2010年4月21日上午10点30分,成洪珍因饮食不当而腹泻,便准备去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治疗。
当时,成洪珍仍然脚步稳健,刘安想到母亲早上没吃东西,加之年事已高,想搀扶她老人家下楼,成洪珍却将刘安的手推开,自己坚持从五楼下到一楼街口。
到街口后,刘安正准备要拦一辆人力车或的士,也被成洪珍拒绝了。成洪珍说只是小病,自己能够走,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又不远(从健康路过廊桥走两步就到了),不需要坐车。
于是,由刘安和妻子夏燕陪同成洪珍走到南三路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大门口。
那天看病的人多,刘安给成洪珍挂了个急诊,医生看后让成洪珍住院治疗。
办了住院手续,看着一楼电梯一直不空的成洪珍干脆又步行上了4楼。
到4楼后,成洪珍便在靠左过道位挨墙壁标有“49”号一张钢架床躺下休息,一会儿护士就将配好的输液瓶拿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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